新城虽已初具雏形,但想走上正轨,并非一日之功。
因新城的气候不适宜种植占城稻,司菀一直琢磨着该选择何种粮食,正当她愁眉不展时,瞥见行商送到城主府的新鲜货,不由愣在当场。
原因无他,只是行商的货物中,夹杂了不少薯藤。
眼见司菀直勾勾盯着薯藤,行商满脸堆笑,讨好道:
“太子妃,这是小人前去吕宋岛弄来的作物,名为金薯,味道香甜,能够填饱肚子,而且产量极高。”
司菀小心翼翼拿起薯藤,仔细端量。
她在脑海中问:
“系统,这是不是红薯的薯藤?我在典籍中见过,和这个一模一样!”
系统答道:“是的宿主,吕宋岛确实产红薯,此作物耐旱、耐瘠薄,可以在新城栽种,比占城稻合适得多。”
“太好了!”
司菀喜形于色,柔腻面颊染上绯色,像涂了胭脂般,煞是动人。
行商看得一呆,不明白太子妃因何激动到这种程度。
不过太子妃看中了薯藤,总归是好事。
“你还有多少薯藤,全都送到城主府,我全要了。”司菀扬声道。
“驿馆里还有些,待会小人便给娘娘送过来。”
行商喜得直搓手,谁人不知,太子妃就是大齐的福星,但凡她经手的产业,没有不红火的。
先前大齐互市,吸引了无数商人,可惜大月国非要生事,导致互市门庭冷落,被迫关闭。
如今不仅重启互市,还在附近修建了这么一座新城,要是能将店铺开进城中,指不定能赚多少银子。
行商美滋滋离开城主府,回到驿馆取剩余的薯藤。
司菀则是找来一只木箱,往里面洒了些水,保持湿润,再将薯藤放入其中。
安平王揉着太阳穴,觉得司菀疯了。
不就是几根杂草,至于宝贝成这样吗?
“这玩意哪里比得上我珍藏的良种?”安平王语气酸溜溜,暗自腹诽司菀不识货。
“王爷手中的稻种,肯定是难得的稀罕物,口感滋味儿自是一等一的好,但有一点,倒是远远比不上此物——”
司菀睨了安平王一眼,刻意卖关子。
“太子妃,你快别吊我胃口了,快点告诉我!”
司菀道:“占城稻的产量已经够高的了,但和金薯相比,便逊色不少。
而且金薯三月即可成熟,要不了多久,大月百姓便能彻底摆脱饥荒,你说珍不珍贵、宝不宝贝?”
安平王了解司菀,能让她赞誉至此,金薯必定是好东西。
只是他没见过实物,也想象不出金薯成熟后究竟会是什么模样。
司菀也不打算耽搁时间,让安平王召来农事官,准备着手扦插栽种。
听闻太子妃打算推广新作物,这些农事官急得不行,拔腿就往田垄所在的方向狂奔。
生怕自己跑慢一步,差事便落到别人脑袋上。
这会儿司菀早就准备好材料器具,坐在田垄边的棚子里吃茶。
天气一日热过一日,苦丁茶恰好有败火之效。
饮上一盏,倒也不至于太过心焦。
等农事官全都到齐,司菀挽起袖子,手里拿起一根薯藤,高声道:
“这根藤看似微不足道,但只要掩埋土中,三月后便能结出一片片金薯,让百姓填饱肚子。
诸位,俗话说得好,母壮子肥,只有选择合适的薯藤,才能长出薯块,顶端的新藤太脆弱,不易成活,而木质化的老藤,则无法长出新芽……”
这些人个个精通农事,还听得无比认真,从怀里摸出小本,运笔飞快,记录所有的要点。
司菀仅讲解了一遍,他们便能领会完全。
之后她将薯藤剪成七寸长的小段,切口处蘸取少许草木灰除菌,又用柳树枝榨取的汁液浸泡,才斜插入土。
扦插掩埋压实后,须得尽量遮蔽阳光,每日傍晚洒些水,再施以草木灰等肥料,即可让薯块膨大。
司菀这厢忙得热火朝天,根本顾不上愁眉不展的神勇侯。
后者倒也不吵不闹,先洋洋洒洒、哀痛无比写了封密信,派人送至京城。
言道太后遇袭身亡,神勇侯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,悲伤过度,留在新城将养身体。
而后便老神在在的在城中闲逛。
时而和暂住百姓吵嘴,恐吓人家延期转为正式居民;
时而逗弄五王子,告诉他受到月懿牵连,必须被遣送回国。
五王子年纪小,被为老不尊的神勇侯吓得直哭。
怪不得司菀每次遇见五王子,少年两只眼睛都含着一泡泪,原来在这呢。
司菀苦口婆心安抚五王子,告诉他先前立了大功,可以缩短一年的考察期。
五王子这才破涕为笑。
因为这个,司菀和神勇侯吵了一通,老者非但不恼,还经常在田间蹲守。
今日神勇侯褪去甲胄,换上粗布麻衣,看起来与普通的农人没甚区别。
他手里端起茶碗,仔细盯着藤苗发出的新芽。
“司丫头,这东西能当粮食吗?”
神勇侯咕哝道。
司菀忍不住翻了个白眼。
她姓司,活了整整两辈子,有人叫她菀菀,有人叫她菀丫头,就是没人叫她司丫头。
她严重怀疑,神勇侯愤怨在心,又碍于长辈的身份,不好出手报复,索性想出这么个称呼膈应她。
“别看新芽不起眼,跟杂草无异,但结出的薯块分量却不小。
侯爷若是不信,大可以耐心等上三月,就能尝到金薯的滋味儿。”
神勇侯嫌弃的撇撇嘴。
“金薯有什么好吃的?不如米饭香,还得等上三个月才能吃进肚子,我可不稀罕。”
“那是你不识货。”司菀轻声哼哼。
神勇侯气得胡子往上飞:“你这丫头,老夫走南闯北的时候,你还在你娘肚子里待着呢!
看起来乖乖巧巧,实则牙尖嘴利,也不知道谢衍怎么瞧中你了。”
“殿下慧眼如炬,自然钟情于我,别人他还看不上呢。”
司菀莞尔一笑,牙齿在日光映照下,莹白如贝。
神勇侯:“……”
他活了大半辈子,头一回见到如此自信的女儿家,确实与众不同,怪不得能和谢衍那小子凑作一对。
天残配地缺,果真般配至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