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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:私心

    虽然芦荟胶做得不太成功,但宋今禾已经将制作胭脂的具体步骤都倾囊相授,教给杨春兰了。

    经过这么多天的接触,宋今禾觉得,杨春兰母女心底善良,也很勤快,她接了红绡楼那么大一个单子,一个人也做不过来,况且制作胭脂本来就不是什么难事,她没必要避着她们。

    杨春兰学得也快,哪怕眼下项目都还看不着什么希望,她也秉承着能帮宋今禾一点是一点的想法,带着珍娘替她解决了许多麻烦。

    宋今禾看她们二人都这么努力了,她也不能再继续沉迷于情爱,把赚钱大计抛之脑后了。

    她打了一盆清水,坐到杨春兰身边,将花瓣掰碎了,泡进水里,反复冲洗。

    杨春兰抬起头支开一旁正在掰花瓣的珍娘“娘有点冷,你去房里帮娘拿件衣服。”

    珍娘闻言,立即放下手里的鲜花,小跑着去了后院。

    宋今禾说:“春兰姐,夜里冷,你就别碰水了!”

    “我没事!”杨春兰笑呵呵地问:“宋姑娘,你与裴先生……”

    一提起裴砚卿,宋今禾就浑身不自在,像是有什么东西刺挠挠的。

    “咱们就别聊他了。”

    “宋姑娘,你对我和珍娘有恩,我是最希望你幸福的,裴先生先前问我,该如何哄女孩子开心,我看得出来,他心里是有你的,你也喜欢他,既然两情相悦,有什么事情,不能坐下来好好谈呢?”

    杨春兰像是想到了什么,她轻叹一声,眼底染上了一层落寞。

    “我夫君被抓去征兵前一夜,我还在同他怄气,只是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,小到我甚至已经记不起来了,他当时同我好话说尽,求我不要生气,可我想着,他那人总是健忘,我偏要冷他一晚上,让他长长记性,谁知,天一亮,他出了门,就再也没回得来了……他是一大早去镇上给我买糕点时,被抓走的。”

    “后来再也没有听到过他的消息,这些年我总是后悔,后悔我为何要同他怄气,若是早知道,那是我们此生最后一次见面……”

    杨春兰嗓音哽咽,她仰头望天,将眼眶里的泪水往回憋。

    宋今禾光是听着,就心疼得不行,杨春兰这几年,一个人操劳,独自将珍娘抚养长大,又怀着对亡夫的愧疚,想必这也是她重病不起的一重要缘故。

    腔子里那口气散了,人也就颓丧了。

    “所以,宋姑娘,你们明明都爱着对方,千万不要为了一些原本可以解决的小摩擦怄气,这世道这样乱,那些大人物为了他们的利益,争来抢去,那些权势砸下来的时候,首当其冲的,总是咱们这样无权无势,却只想好好活着的小百姓,咱们这辈子也就这样了,倒不如及时行乐,莫要等到日后再追悔莫及!”

    杨春兰紧紧握住宋今禾的双手。

    她的指尖冰凉,贴着宋今禾的掌心,像知心朋友一般,陪在她身边。

    宋今禾显然有些诧异,杨春兰这样一个甚至不费笔墨的小人物,竟也对这世道有着这么深刻的理解。

    杨春兰同她说了这么多掏心窝子的话,宋今禾原本混乱的思绪,也逐渐明晰了几分。

    刚好珍娘抱着两件衣裳小跑着回了前院,二人的谈话也就此结束。

    宋今禾擦了擦手上的水珠,接过珍娘递过来的外衫,她指腹轻轻摩挲着,再一次陷入了沉思。

    也许杨春兰说得对,人生苦短,往后的事情,谁又能说得准,也许,裴砚卿真的爱上了她,就算恢复记忆了,也舍不得杀她呢?

    无论如何,及时行乐总归是没错的。

    她眼神坚定地起身,往后院走。

    裴砚卿正坐在桌前看书,油灯投下一小片暖黄的光晕,仿佛为他镀上了一层金光。

    宋今禾站在门口,定定地看着他,有些不忍打扰。

    郎艳独绝,世无其二。

    用来形容裴砚卿简直再恰当不过了。

    觉察到了一道炙热的目光,裴砚卿微微抬眸,望向站在门口踌躇着不敢进来的宋今禾。

    “冷不冷?”他问。

    宋今禾轻轻摇了摇头,走进屋里,转身将门关上,心下纠结了片刻后,最终还是坐到了桌子前。

    她视线落在裴砚卿面前的书上,他在上面做了许多批注,密密麻麻的,光是瞧着就知道,他对这份教书的工作很上心。

    “裴砚卿。”

    她轻声唤他的名字。

    裴砚卿应道: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宋今禾摇了摇头,“没事。”

    她明明有一肚子话想要同他说,可总是就差临门一脚,她又开始打起了退堂鼓。

    “你继续看书吧,我就坐在你旁边,不会打扰你的。”

    裴砚卿侧过头,视线从书上落到了宋今禾脸上,深邃的眸子里倒映出她的轮廓。

    他看完后,又翻了一页,并反手将她微凉的手裹入掌心,轻轻摩挲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手怎么这么凉?”他问。

    宋今禾没说话,只是垂眸看着他宽大的手掌,将她整个手都包裹起来。

    他的体温透过手背上的肌肤,仿佛像触电一般,传遍她全身。

    她轻轻瑟缩了一下,又小心翼翼抬眸看他。油灯的暖光映照在他高挺的鼻梁上,将他纤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出淡淡的阴影。

    裴砚卿看得很认真,修长的手指偶尔捻过书页,动作轻缓,一举一动中,自带着书卷气。

    如果他没有失忆,他现在一定在宫里,日子过得极好……

    “怎么总盯着我看?我脸上有字吗?”裴砚卿语气含笑。

    宋今禾被他说得有点不好意思,抿着唇,别开了视线。

    如果喜欢的对象是裴砚卿这种大帅哥,她是真的不经逗,而且脸皮薄。

    裴砚卿轻轻捏了一下她的手心,“又没说不让你看。”

    桌上的油灯散发着柔和的暖光,将两人的影子在窗棂上拉得斜长,最终交汇在一处,颇有些旖旎暧昧。

    宋今禾望着两道身影走神,她自私地想,如果裴砚卿能一直记不起来就好了,能一直留在平江镇,又或是再去另外宜居的小村镇,一直陪着她就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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