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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7章 化土小成

    沈回望着赶尸人远去的背影,在岩壁口又站了片刻,才转过身去。

    他走回火堆旁,重新将那颗已经凉了的红薯拿起来,三两口吃完。

    昨晚下过雨,空气清冽得很。

    扭头看了一眼角落里的土地爷石像,他忽然生出一个念头来。

    今日的修为点数已达上限,打坐可有可无,可他又不想睡觉,闲来无事,不如找点事做。

    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,往来行人若是遇了雨雪,只能缩在这光秃秃的岩壁底下,连个遮风的墙都没有。

    既然他今日有空,不如顺手收拾收拾,也算是积一桩外功。

    他走到岩壁最深处,找了一块相对平整的石壁,将手贴上去,运起化土诀。

    灵力从掌心涌出,渗入石壁之中。

    那石壁立刻便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揉捏着,边缘处簌簌地落下石粉,整块石头开始缓慢地变形。

    他将那片石壁向内推进了半丈多深,又在底部弄出一块平整的石台,宽约六尺,长约七尺,恰好可容一人安卧。

    石台的表面被他处理得光滑平整,摸上去温润如玉。

    一张石床,成了。

    沈回退后两步看了看,觉得还差点什么。

    他走到岩壁另一边,如法炮制,用化土诀从石壁上“长”出一张石桌,两张石凳。

    桌子不高,约莫两尺出头,桌面方方正正,四条桌腿粗壮敦实,稳稳当当地立在地上。

    桌面上他特意留了一圈浅浅的凹痕,算是桌面边缘的装饰,不至于太过简陋。

    有了床,有了桌椅,还差个灶。

    他在岩壁靠口的位置选了块地方,用化土诀掏出一个半人高的石灶,灶膛挖得又深又宽敞,灶口朝外,方便添柴。

    炉灶旁边他又弄了一个石质水缸,约莫能盛两担水。

    水缸紧挨着岩壁,他在岩壁上凿了一道细细的导水槽,日后下雨时,雨水便会顺着石槽流进水缸里,免去了去远处挑水的麻烦。

    想了想,他又在靠岩壁深处的位置化出几个大小不一的石质龛格,大的能放铺盖行李,小的能搁灯烛杂物。

    干完了这些,沈回站在岩壁口往外看了看。

    这岩壁是天然凹陷形成的,上方的山石微微向前探出,像一顶帽子扣在头顶,能挡些风雨,却不彻底。

    遇到昨夜那样的大雨,雨水顺着山壁往下淌,坐得离口近些便会溅湿衣裳。

    想到此处,他抬手将探出的那部分石头向外延伸了三尺有余。

    随后又将原本凹凸不平的石面抹得平整光滑,边缘处微微上翘,形成了一道浅浅的滴水檐。

    这道遮檐看着不起眼,却恰好补上了这岩洞最大的缺陷。

    从今往后,便是大雨倾盆,只要躲进这岩壁里头,就不会再被淋湿。

    随后他又在岩洞两侧化出两道半人高的石墙,只在中间留了一道三尺宽的缺口,权当门户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便是夜风再大,也只能从缺口灌进来,洞内其他地方都避风。

    若是冬天,在缺口处挂一张草帘子,便是一间像模像样的石屋了。

    沈回退后几步,看着自己的成果,满意地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岩壁还是那个岩壁,可里头的光景却大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有床有桌有凳,有龛有檐有墙,虽比不得正经房屋宽敞,却也足够两三个赶路的行人舒舒服服地歇上一晚。

    这些东西摆在其他地方当然不值一提,可在这样一处荒郊野岭的岩壁底下,便是一份难得的周全。

    也许有一天,会有一个像张老四那样的赶尸人路过这里,不用再缩在角落里靠着冰凉的石头打盹,可以舒舒服服地躺在石床上睡一觉。

    也许有一天,会有一个像他自己这样的过路道士,遇上了大雨,不用再盘着腿坐在湿漉漉的地上,可以在石桌前喝一碗热茶,在石床上歇一宿。

    无论是赶路的还是逃荒的,挑担的还是牵马的,他们都可以在这里坐下来啃一口干粮,然后伸直了腿睡一个好觉。

    这就够了。

    他想了想,又在洞口处的石壁上刻了几个字:

    “过路客商,歇脚避雨,灶火水缸,自行取用。临走时烦请打扫干净,以供后来人使用。”

    刻完之后他退后两步看了看,觉得这行字写得太生硬了些,可又想不出更妥帖的措辞,索性便这样罢。

    天差不多亮了。

    沈回拍了拍衣袍,将惊魂铃从石棱上取下来收入葫芦,又将火堆的余烬踩灭,确认没有留下什么隐患,这才便迈步走出了岩壁。

    他走了几步,又回头看了一眼,

    石檐下,那个用化土诀凝成的土地爷像依然端坐在那里,面容慈和,嘴角含笑。

    似是在送别每一个路过的行人。

    “走了。”

    沈回转身,沿着山路往县城的方向走去。

    他脚程比昨日正经了不少,不到一个时辰便走出好几里地。

    这一路上再没什么闲心摘花拈草了,因为他的土法刚刚突破到了小成。

    真是意外之喜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大约是走得早的缘故,渠县的城墙出现在视野中时,日头才刚刚偏西。

    城门洞开着,进进出出的人不少。

    挑着担子的小贩,牵着驴子的货郎,背着竹篓的农妇,熙熙攘攘,好不热闹。

    沈回穿过城门,沿着县城主街往驿馆方向走去,走到半路上,忽然听见一阵清脆的吆喝声。

    “冰糖葫芦——又大又甜的冰糖葫芦——”

    扭头一看,是个扛着根稻草靶子的小贩,草靶子上面密密麻麻地插着二三十串糖葫芦。

    红艳艳的山楂果子裹着亮晶晶的冰糖壳,在日光底下像是一串串琉璃珠子,看着便叫人口舌生津。

    沈回脚步顿了顿。

    他站在街边看了那糖葫芦靶子片刻,然后走上前去。

    “多少钱?”

    “三文一串,不甜不要钱。”

    “来两串。”

    小贩麻利地从草靶上取下两串糖葫芦递过来,沈回付了铜钱,将糖葫芦拿在手里看了看。

    糖壳裹得厚薄均匀,山楂个顶个的大,卖相倒真是不错。

    这东西是给陆欢带的。

    说起来,他动身去白水河那日,陆欢本是嚷着要跟上的。

    可沈回怕真动起手来顾不了别人,便冷着脸拒绝了小姑娘。

    结果那小鹿妖罕见的露出了几分狡猾,趁他不注意偷偷跟在后头。

    只可惜,跟踪技术太臭,还没出城便被逮了个正着。

    沈回当时冷着脸将她拎回了驿馆,直接锁在了驿馆的房间里,吩咐驿馆的人下午再放她出来。

    他记得当时陆欢站在门后头,隔着门板喊他的名字,声音依旧有些呆呆的:

    “沈回,你这个坏人。”

    想到此处,他不由地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至少摆脱了好人的标签,算是值得庆贺。

    他心里盘算着,待会儿到了驿馆,见了陆欢,先把糖葫芦递过去,然后说两句好话,再解释解释那天的事。

    小孩子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,想来应该不会太记仇。

    应该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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