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军大帐里,朱棣正襟危坐,没好气地看着方敬。
「方敬啊方敬,朕是真没想到,你这日子过得比朕还舒坦。」
方敬一愣:「陛下何出此言?」
「何出此言?你昨晚在帐篷里干什麽?」
方敬的脸一下子涨红了:「陛下,您不能……」
朱棣嫌弃道:「你别自作多情,朕带的锦衣卫没那麽无聊,没空去听你的墙角。单纯是你动静哄得太大!」
方敬汗颜:昨晚米瑶从失落到破涕为笑,再惊喜感动再……情绪起伏确实大了些,动静似乎也确实大了点。
方敬老老实实地低下头:「臣知罪。」
「等你从阿鲁台那回来,自己去领二十军棍!」
方敬委屈巴巴道:「臣遵旨。」
朱棣也觉得在这件事上老纠缠也不好,於是说道:「行了,这事到此为止。说正事。」
说着,朱棣从案上拿起一卷地图,在桌上摊开:「这是鞑靼王庭的大致方位,是也孙台给的,未必准确,但八九不离十。你此去,记着几个事情。」方敬肃然而立。
「鞑靼人放的屁,朕一个字都不信!什麽长生天发誓什麽的,朕要是信那个,就成朱允炆了!你过去第一要务就是,不管你用什麽方法,总之确保让本雅失里和阿鲁台都老老实实待着,至少在朕收拾完帖木儿之前,不许他们在背後搞小动作。
还有,鞑靼人现在还剩多少实力,牛羊几何,兵马几何,部落是否离散,人心是否涣散。到时候你带的兵部的佐臣,叫他留意一下。」
方敬点头。
「还有个事情,你看看有没机会摸清帖木儿的动向。鞑靼地处漠北,与西域诸国多有往来。他们对帖木儿的了解,远比我们多。你要想办法从他们嘴里掏出情报,比如帖木儿的大军现在到了哪里,沿途哪些国家降了,哪些还在抵抗,他的粮草补给线怎麽走的,有没有弱点可寻。」
方敬一一记下:「陛下,臣尽力而为。」
朱棣想了想,有点不放心,补充道:「不要为了套情报把自己搭进去。你活着回来,比什麽都重要。」
「臣明白。」
朱棣从案下取出一个木匣,推到方敬面前。方敬打开一看,里面是几卷黄绫。
「空白圣旨,朕给你五道。此次出使路途遥远,一来一回传递消息太费时日。万一遇到突发状况,你来不及请示,就自己酌情处置。」
方敬诧异地抬头看着朱棣。
朱棣道:「你放心用。只要是为了大明的利益,出了什麽事,朕给你兜着。」方敬郑重拱手:「臣,谢陛下信任。」
朱棣不在意地摆摆手:「至於鞑靼那边的封赏,朕给你一个底限,本雅失里,最高可以封为忠顺王。阿鲁台,可以封为都督同知或都指挥使,看他的表现。至於其他人,你自己掂量着办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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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敬一一记下。
「行了,该说的都说完了。你赶紧回去准备,明日一早就出发。早点办完事,早点滚回金陵。别在朕的军营里碍眼。」
方敬笑笑,抱着木匣走出中军大帐,正要往自己的帐篷走去,忽然听到身後帐帘缝隙里传来朱棣的笑声。
「方公啊方公,你可真是……天马行空。」
方敬的脚步顿住。
老爹麽?
不过,自然也不可能再走进去追问朱棣,方敬摇了摇头,继续往前走。
回去路上,刚好又经过了朱高煦的营帐,方敬犹豫了下,冲帐外值守的亲兵打了个招呼:「汉王殿下可在帐中?」
亲兵道:「回尚书,殿下正在帐中。我这就去通传。」
自然,方敬畅通无阻。走入帐内,就看到朱高煦正坐在小马紮上,面前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。
踩扁的银酒壶,镶着玛瑙的蒙古刀、绿松石的项链、鎏金铜马镫……
方敬仔细看看朱高煦,确认不是走到某个杂货铺子了。
朱高煦见方敬进来,指了指地上那堆破烂,哭丧着脸说:「姨父,这次那麽漂亮的胜仗,我就弄这些东西回来了……」
方敬羡慕地看着这些破烂……不是,工艺品!
「不错了,至少值两三百两呢。」
朱高煦苦笑一声。
这些玩意,还不够填纪纲那落下的饥荒呢。
他越说越激动,说到最後却突然泄了气,整个人往榻上一瘫,有气无力地问了一句:
「姨父,你去鞑靼王庭,不会是……是不是以後没仗打了吧?」
方敬看着朱高煦那副垂头丧气的样子,心里叹了口气。
「不会的,放心吧,高煦。以後有你打的。」「怎麽说?鞑靼臣服,瓦剌也是秋後的蚂蚱,还有什麽仗让我打的?」
「帖木儿。」
朱高煦撇了撇嘴:「不就是个西域的土财主嘛,能有几个钱?」
方敬笑了:「殿下可知撒马尔罕?帖木儿的都城,被称为『地上的天堂』。城里有四座花园,每一座都比咱们金陵的玄武湖还大。花园里种满了从大马士革移植过来的玫瑰,引自波斯的果树,地面铺的是白色大理石,喷泉里流的不是水,是玫瑰露。」
朱高煦试图脑补一下,但是脑补失败:「玫瑰露?那玩意儿不是用来熏衣裳的吗?拿来喷泉?」
「还有更离谱的。帖木儿的宫殿,大殿里的柱子是纯金包镶的,地面铺的是和田玉。他宴请外国使臣的时候,用的酒杯是整块水晶雕成的,盘子是羊脂白玉的。一顿饭,够金陵一户殷实人家吃一辈子。」
朱高煦的嘴巴已经合不拢了。
「再说他的国库。帖木儿征战四十年,打下了波斯、美索不达米亚、叙利亚、安纳托利亚,洗劫了印度德里苏丹国。这些地方的财富,全部被他搬到了撒马尔罕。金币堆满了三百个地窖,丝绸和锦缎足够把整座撒马尔罕城裹起来,宝石和珍珠用麻袋装,论斤称。」
朱高煦已经垂
涎欲滴了,晕晕乎乎地问道:「姨父,你没骗我吧?」
「我骗谁也不会骗你啊。」方敬一脸真诚。
朱高煦连连点头:「那就好,那就好!」「所以,哈哈,高煦,你现在还觉得没仗打吗?帖木儿那儿,光是撒马尔罕一座城,就够咱们大明将士吃好几年的。」
朱高煦激动得直窜,从那堆破烂里抓起一个纯金的圆环,是里面最值钱的。
他拿着圆环递给方敬:「府上曹夫人快生产了吧?姨父,这玩意给你,回头你熔了打个金锁什麽的。给孩子戴着玩吧!」
方敬毫不客气,一把接过:「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。」
帖木儿的面前是一张矮几,几上摆着七八只银盘和金碗,里面盛着各色吃食。
一名侍从跪在一旁,用一把镶满宝石的小刀,将一块烤得金黄流油的羊腿切成薄片,整齐地码在金盘里,然後双手奉上。帖木儿拈起一片,放入口中,慢慢咀嚼,满意地眯起眼睛。
这羊,也不是普通的羊,是呼罗珊山区特产的尾羊,肉质细嫩不带膻味,烤制时腹内塞满了杏仁、葡萄乾和藏红花调味的米饭,外皮刷上一层蜂蜜和石榴汁调成的酱汁,是帖木儿的最爱。
这次出行,随行的厨师,赶着整整两百只羊,专供帖木儿享用。
当然,为了羊的风味,饲料也是专人带的苜蓿和野葱。
他又拿起一枚从大马士革运来的用蜂蜜腌制过的无花果,塞到嘴里,蜜汁顺着他的手指淌下来,旁边的侍从立刻递上一方雪白的丝绸手帕。帖木儿擦过以後,随手丢到一边。
帖木儿又端起一只水晶杯,杯中盛着用撒马尔罕皇家果园里采摘的石榴鲜榨的石榴汁。他呷了一口,咂了咂嘴,目光转向对面的傅安。「傅大使,你们大明的皇帝,平日里吃的比我好吗?」
「臣不知。」
帖木儿笑道:「不知?是怕被比下去了,不敢告诉我吧?」
傅安平静道:「当今天子如何用膳,臣被扣在贵国十余年,根本无从知晓。」
帖木儿似乎对这个话题颇感兴趣:「哦?那洪武可汗呢?你总该听说过吧?他吃什麽?」
「臣听闻,太祖皇帝每日用膳,不过四菜一汤。主食是糙米饭,偶尔加一道蒸鱼或炖鸡,逢年过节才上一道羊肉。所用器皿,不过是寻常青瓷碗,不喜金银。」
帖木儿哈哈大笑:「四菜一汤?糙米饭?把黄金家族赶出大都的洪武可汗,统领中原,富有四海,就吃这种东西?看来,你们大明,也不过如此嘛。」
说真话,傅安真的不理解这帮外国人的思维。
石崇王恺奢侈,被编进世说新语,被作为反面教材都一千年了。
傅安道:「我太祖皇帝以布衣之身,御极天下,日常生活简朴无比。孝慈高皇后在後宫中亲自纺纱织布,皇子皇孙的衣裳打了补丁照样穿。大汗今日这一顿饭,够大明一户农家吃上整整一年。这些从大马士革运来的无花果,从波斯运来的藏红花,从印度运来的胡椒……每一味香料、每一枚果脯的背後,都是沿途百姓的血汗和驼夫的性命。大汗将这些民脂民膏堆在自己的餐桌上,以此为荣,以此为乐……恕臣直言,这桌饭菜,臣闻之欲呕,因为……都是血腥味。」
帖木儿看着傅安,目光变得锐利起来,像一头狼在观察自己的猎物。
沉默了许久,他忽然又笑了:「傅大使,你在试图激怒我。」「大汗言重了。臣不过是实话实说。」
帖木儿笑道:「你逞口舌之快吗?是怕大明输吗?」
傅安迎着帖木儿的目光:「臣之所以敢说,是因为臣敬大汗也是一代豪杰。大汗出身也是不高,却能横扫波斯、击败奥斯曼、臣服金帐汗国,将撒马尔罕建成天下瞩目的都城。这份功业,放眼当世,确实没有几人能够比肩。正因为大汗是豪杰,臣才不愿看到大汗沉溺於这些浮华享乐之中,渐渐磨去了当年的锋芒。」
「臣被扣在大汗帐中十余年,亲眼看着大汗的餐桌越来越丰盛,宫殿越来越华丽,出征时带的随从和行李越来越多。臣斗胆问一句,大汗有多久没有亲自骑马冲锋了?有多久没有和普通士兵一起吃同一锅饭了?」
帖木儿听完,沉思很久。然後开口道:「傅安,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……不过,我的牙齿已经啃不动那些硬邦邦的乾粮了。帖木儿的大军攻无不克,战无不胜。我吃的比你们大明皇帝好,是应该的。不过……傅安,你是个有意思的人。来人,给傅大使换一份餐食,和我一样的。」
傅安:我的妈呀,还有意外收获?
想讨好我?哈哈,我吃掉你们的好东西,减耗你们的粮草,也是为大明做贡献了。
「大汗,臣胃口颇大。」
帖木儿笑道:「你能吃多少,我就让他们上多少。」
结束以後,傅安被两名帖木儿军士用担架抬回自己的帐篷。
陛下……臣……尽力了……
实在吃不下了。「大人,您回来了?」
他的女仆玛丽亚姆迎了上来。
「今晚怎麽回来这麽晚?大汗请你赴宴了?」
傅安有气无力:「嗯。吃得还……ye~~~」
玛丽亚姆赶忙收拾。
「大人?您没事吧?」
傅安摆摆手,示意没事,觉得帐篷里闷得慌,又腥浊难闻,於是走出帐篷。
仰头看着头顶的星空,银河横贯天际,直奔东方。
傅安笑了。
因为帖木儿老了。
他正在用黄金和丝绸给自己筑一座牢笼。
撒马尔罕修建了一座巨大的清真寺,据说穹顶高得需要登上三级台阶才能仰望到顶端;他还在筹划建造一支庞大的舰队;他召集了全国的智者,正在编纂一部包罗万象的大典……就像今晚那桌盛宴——看起来琳琅满目,吃下去却只
会让人呕吐。
帖木儿啊帖木儿,你修再高的清真寺,造再大的船,编再厚的法典……又有什麽用呢?
你忘了你是怎麽起家的了。
而我,还记得我的家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