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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五十四章 这匕首……是我朋友送给我的

    方敬虽然早有心理准备,但是真的听闻米瑶确认以後,还是怅然所失。

    「没办法,草原上没有任何参照物,我过来的时候也没有太留意,根本记不住。事已至此,我们只能往南走,看看能不能遇到大军,再不济,一直往南,总能到大明的边界。」

    米瑶不可思议的看着方敬:「往南?」

    「对,一直往南。」方敬肯定道。

    嗯,我大哥现在也在一路往东呢。

    「探花郎,你知道草原有多大吗?从这里往南走,就算是骑马,也要走七八天才能看到大明的边墙。我们只有两匹马,两天的乾粮,一皮袋水。你觉得我们能撑到那个时候吗?」

    「额……」

    「而且你说『总能到大明的边界』,我问你哪一段边界?大同?宣府?还是宁夏?大明的边墙有上千里,我们就算运气好,真的走到了,也可能走到一段没有驻军的边墙上。到时候前是城墙,後是草原,我们上不去,也回不来,困在中间,活活饿死。」

    方敬傻了眼。

    米瑶玩味道:「其实……你也不用担心,只要你往回走,遇到鞑靼的人,与你的身份,去投降,是不会死的。」

    方敬坚决摇头:「不可能,大明能有战死的国公,岂能还有个投降的尚书?我要是投降,我子孙後代为我蒙羞不说,我自己也过不了心里那关。」米瑶看了一眼方敬,点点头道:「那……接下来,你跟我走吧。」

    方敬诧异道:「你没去过那边,怎麽认识路?」

    米瑶道:「我也不认识,但是,跟着我走,肯定比你像无头苍蝇一样走,更有机会找到路。马是属於草原的,它们会沿着水源走,沿着河谷走,沿着草长得最好的地方走。明军的斥候和向导肯定也是这麽走的。我们只要找到最近的水源,顺着水流的方向走,就有可能找到他们走过的路。而且你们来的时候,一千多人,就算走过去了,地上的痕迹也不会那麽快消失。踩倒的草、留下的马粪、烧过的火堆,这些东西至少能留好几天。我们不用急着往南走,可以先在这附近绕一圈,找找有没有大队人马经过的痕迹。找到了就跟着走,找不到再想别的办法。」

    方敬没有异议。

    「现在,走吧!跟着我。」

    方敬骑在马上,跟着米瑶走了一个下午。

    说是「跟着米瑶走」,其实米瑶也没有什麽明确的路线。她只是带着他沿着一条浅浅的河谷往前走,偶尔停下来看看地上的草,然後换个方向继续走。方敬看不懂她在做什麽,但他也没有问,因为他确实不知道还有什麽更好的办法。

    太阳渐渐西沉,草原被染成一片金黄色。

    「今晚在这里过夜。」米瑶勒住马,指着一处地势稍高的缓坡,「这里通风好,不会有蚊虫聚集,而且视野开阔,有什麽动静能提前看到。」

    方敬翻身下马,环顾四周。光秃秃的草原,连一棵树都没有。他脑子里浮现出上辈子看过的那些荒野求生节目,野外过夜好像要搭建庇护所、铺树叶当床垫、用树皮搓绳子……他环顾四周,发现这里既没有树也没有树叶,甚至连一块大一点的石头都找不到。

    「我们是不是得搭个庇护所?我看书上说,在野外过夜最好搭个窝棚,能防风保暖……」

    米瑶诧异的看着他:「费那麽大劲干嘛?这个天气又不冷,点一堆篝火就行了。有火在,狼也不敢靠近。」「……好吧,听你的。」

    两人废了很长的时间,才收集到一堆柴火,米瑶从马背上解下一个皮袋,倒出一些之前收集的枯草,又掏出两块火石,蹲在地上开始生火。火星溅到乾草上,冒出细细的青烟,她俯下身轻轻吹了几口气,火苗便窜了起来。

    火生起来之後,米瑶并没有坐下来休息。她又从马背上拿出那卷不知道什麽时候顺来的细绳子,又捡了几根柔韧的枝条,蹲在火堆边上开始忙活。

    方敬好奇地凑过去:「你在做什麽?」

    「套兔子的圈套。趁着天还没全黑,我去下几个套子,碰碰运气。要是明早能逮着一只兔子,我们就能吃上新鲜的肉了。」

    她说完,拎着五六个做好的圈套站起身,朝着远处的草丛走去。

    人生真是奇妙。

    方敬虽然经常自嘲是草包,但是内心里是颇为自傲的。毕竟靠着熟悉的历史知识和对人性的把握,作为穿越者来说,他做的还算不错。

    但是此时,他就真的除了给米瑶喊666以外,别无所长了。

    没过多久,米瑶回来了。她在火堆对面坐下,拨了拨火,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两人沉默地坐了一会儿。夜色渐深,方敬偷偷看了米瑶一眼。她抱着膝盖,下巴搁在胳膊上,双眼失去焦点,表情迷茫。

    白天忙着赶路、找食物、辨方向,米瑶的注意力一直被各种事务占据着,没有时间去想那些伤心事。但到了晚上,四周安静下来,那些被她压在心底的情绪就会浮上来。她的母亲,她的部落,她那个叫了六年「阿爸」的人,还有她再也回不去的家。

    还有一个已经渐渐陌生的家乡,大明。

    毕竟,还是个小姑娘啊。

    「你……在想你娘吗?」

    米瑶眼眶红了。

    方敬不是一个擅长安慰人的人,多喝热水好像也不符合当前的场景。

    「你娘她……她是一个很勇敢的人。

    「她把你保护得很好。在那种情况下,她能让你活下来,让你健康地长到这麽大,已经很不容易了。」

    米瑶擦擦眼泪:「没关系,你想跟我说什麽我知道。草原上的『害怕』和『难过』是很奢侈的。我只会难过那麽一小会。」

    方敬一愣:「为什麽?」

    米瑶轻声道:「我认识一个额嬷(奶奶),是我十二岁那年的事情。我印象很深刻。当时,她的大儿子、二儿子已经分家,去另外地地方寻找牧场了。她和小儿子在家。有一次,她的小儿子在回部落的路上,被瓦剌人抢了,头被劈掉了。但是当天下午,她跟苏日娜的额吉吵架,吵了一下午。还骂很难听的脏话。」

    「为什麽?」「因为……她觉得苏日娜的额吉,帮她采购的盐和茶叶给少了。最後苏日娜的额吉没办法,多给了她一点。然後她就笑嗬嗬的回去了。其实……我知道,苏日娜的额吉很公道,从来没有骗过别人,不然别人也不回托她的男人去买东西,然後由她来分配。」

    「这……什麽意思?」

    米瑶道:「因为,我当时在旁边。我看到她露出笑容回到自己家的帐篷前,突然愣了下。把东西一摔,哭着说『我的勒金特死了,我要这麽多盐和茶叶有什麽用!』,然後只哭了一小会,她就马上把地上散落的茶叶和盐一点点的收集起来。然後她看到了我,对我说,『勒金特死了,但是盐和茶叶还是好东西。』」

    方敬点点头,大概明白了她想说的意思。

    「阿爸和额吉死掉的孩子,男人死了的女人,儿子死了的母亲,我见过太多了。他们都很难过,但是他们不能难过太久。如今……只是轮到我了而已。」

    话虽如此说,但是米瑶的眼泪还是掉了下来。

    「我找不到母亲的遗体,我刚好带了母亲的手帕。等到了大明,我会去大同,然後把母亲的灵魂带回她的家乡。」

    夜色已深,。

    方敬打了个哈欠,往火堆旁边挪了挪,找了块相对平坦的草地,准备躺下。

    「你跑那麽远干嘛?」

    方敬愣了一下,抬头看她。只见米瑶正从马背上解下一块羊毛毯子,抖了抖,铺在地上。

    「睡我旁边啊。」米瑶抬起头,看到方敬愣在原地,忽然反应过来了。

    「哦,对了,男女授受不亲是吧?」

    方敬尴尬地咳了一声,米瑶已经笑着摆了摆手:「草原上没那麽多讲究。再说了,不靠在一起,晚上还是很冷的。我都不在乎,你在乎什麽?」

    方敬犹豫了一下,还是站了起来,走到米瑶旁边,在她铺好的毯子边上躺下

    米瑶满意地点了点头,又拿出一个羊皮大衣,然後把一角递给他:「盖上,夜里风大。」

    方敬接过盖在身上,大衣上带着一股淡淡的羊膻味和烟火气。两个人并肩躺在毯子下面,胳膊紧贴着胳膊。

    「探花郎。」

    「嗯?」

    「我娘说,以前在大同的时候,看过一出戏,演的就是你的故事。可惜那时候我还太小,记不得剧情了。你能跟我说说那些故事吗?」

    方敬侧过头,看到米瑶正睁着眼睛看着他。

    「你想听?」

    「嗯。我想知道我娘看的那出戏,到底演的是什麽。」「那出戏啊……我也不记得大同的故事是从哪里开始唱的,从头跟你说吧。洪武三十年的时候,那年夏天,我在金陵参加了会试……机缘巧合,中了探花。」

    「那你很有学问吧?」

    方敬笑笑:「屁学问,我是走狗屎运的。高祖皇帝赏识我,给我点了个探花,其实我什麽学问都没有。」

    米瑶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。

    「怎麽?你不信?」

    「信,因为有学问的人,应该不会说什麽『屁』、『狗屎』的。」

    方敬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「那天我骑着马游街,两边全是人,挤得水泄不通。有人在楼上撒花瓣,有人在路边放鞭炮,还有人往我身上扔荷包和香囊……」

    米瑶好奇问道:「为什麽要扔荷包?」

    「额,大明的老百姓比较尊重读书人,觉得丢过来是对我的祝福。」

    「那不是会被砸得很疼吗?」「是有点疼。尤其是一些人扔的水果,砸在头上还是挺疼的。」

    米瑶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「那後来呢?你当了官之後呢?有没有做过什麽了不起的事情?」

    方敬沉默了一会儿。

    「太祖高皇帝对我着实不错,给我赐婚,让我有了个好妻子,在成亲前,让我去历阳县当县令……」

    米瑶好像听说过历阳县这三个字,好像就是母亲讲的剧情了,但是她的注意力被八卦吸引走。

    「皇帝怎麽会让你有个好妻子呢?是你的媒人吗?」

    「不是,是皇帝是把中山王徐达的女儿赐给我做妻子。」

    米瑶眨了眨眼睛:「徐达?就是那个……很厉害的大将军?」

    「对,就是他。大明朝的开国功臣,中山王徐达。他的女儿,就是我的妻子。」

    米瑶愕然道:「怎麽用『赐』呢?你们之前认识吗?」

    「也不算……认识吧?只是互相知道这个人,见过一次面。」方敬老实回答。「这?那怎麽成亲?我们草原上,都是两个人相互好了,然後再去提亲,你们中原人,不认识也能成亲的吗?」

    方敬发现她问的好像听对的,但是一时不知道该怎麽解释。

    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最传统的说法:「中原的规矩是『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』。两个人的婚事,是由长辈做主的。成亲之前,新郎新娘可能连面都没见过。」

    米瑶一脸难以置信:「连面都没见过?那万一对方长得不好看怎麽办?万一脾气不好怎麽办?万一合不来怎麽办?」

    「所以就要看媒人的本事和父母的眼光了。」方敬苦笑了一下,「运气好的,能遇到一个合得来的;运气不好的,就只能凑合着过一辈子。」

    眼看着米瑶还要继续追问,方敬道:「你不懂,这是政治联姻,皇帝为了平衡南北方的差距,让徐家不要站队,对新兴文官集团制衡……」

    方敬说了一大堆入木三分、鞭辟入里的政治分析,转眼一看米瑶。

    米瑶:zzzzzz……

    方敬笑笑,也闭上了眼睛。

    第二天清晨,方敬被米瑶摇醒了。

    「探花郎,起来看。」米瑶得意道。

    方敬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,看到米瑶手里提着一只肥硕的野兔。「还真套中了?」方敬一下子坐了起来,睡意全消。

    「我说了碰碰运气嘛。今天的早饭有了。」

    方敬看着她利落地拔出靴筒里的小刀,蹲在一边开始处理那只野兔。

    方敬想了想,把自己的匕首递给米瑶,道:「用这个吧。」

    米瑶顺手接过,然後剥皮、开膛、掏内脏,一气嗬成,夸赞道:「这把刀好!」

    方敬道:「这把刀,上一次正儿八经用,也是分割野兔肉呢。」

    「哦?你还会这手艺?早知道让你来弄了。」

    方敬摇摇头:「不是我,是我的一个朋友,我最後一次见他,他也是用这把匕首分割野兔,然後我也是夸这把匕首锋利,他就把匕首送给我了。」

    米瑶看了看匕首,道:「那肯定是你很好的朋友了。但是为什麽是最後一次见他?」

    方敬叹道:「他去世了。」

    「啊?怎麽回事?」

    「那是个很长的故事了。」米瑶想了想:「那你今晚说给我听吧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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