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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四十九章 互相算计

    明朝时候,斥候、间谍、细作之类,其实还有个诨名,叫夜不收。

    叶不收本来不叫叶不收,他身形瘦小,但是人机灵,眼神也好,很快就被派为斥候使用。叶不收也就顺势改成了现在这个名字。

    他远远跟着额森·帖木儿七八天了,靠着望远镜,既没有被发现,还始终紧紧跟随。

    这日,他再度来到了额森·帖木儿拔营後留下的一片狼藉之地,叶不收踢了踢熄灭的火堆,自言自语道:「哟嗬?老小子昨晚过得不错啊?吃了那麽多?」

    火堆里一大堆羊骨头。

    「难不成他们快到目的地了?开始放开吃了?」

    叶不收精神一振,又来不及等同伴了,立刻驱马向前。

    自己第一个发现的话,可是大功呢!

    叶不收骑了一个多时辰,再度从望远镜里看到了额森·帖木儿队伍的身影,更让他兴奋的是,额森·帖木儿前方,有两百多个蒙古包,四五十个人出来迎接他,有男有女,载歌载舞。

    就是这儿了!

    叶不收大喜,赶快收起望远镜,然後在地上做了个只有他们自己人才看得懂的记号,立刻起身返回。回到营地,叶不收和大军汇合,滚鞍下马,通报以後,他来到中军大帐,单膝跪在邱福面前,喘着粗气道:「国公!找到了!克烈部!」

    邱福振奋道:「说清楚!」

    「末将跟着额森·帖木儿的踪迹走了两天一夜,後来在一处河谷里看到了他们的营地。随後末将一路跟随,在营地正西北处有大半日路程,就是克烈部。」

    邱福的眼睛亮了起来,来到了大帐内的地图前,让叶不收用炭笔划了一下大概的路线。

    「你能不能再走一遭,还能找到这个部落?」

    叶不收自信道:「能!别说末将沿途都做了记号,就是没做,刚走过的路,末将闭着眼睛都能带国公过去!」

    「好好好!」邱福乐不可支,

    周围的将领们也都露出了兴奋的神色。跟了好几天,总算找到了。

    邱福沉声道:「传令下去,今晚提前半个时辰拔营,连夜赶路。明天白天不歇了,遮住旗号,贴着低洼地走。明天入夜之前,我要到达克烈部。告诉兄弟们,到了那儿,先休整两个时辰,然後趁夜动手。打他个措手不及!」

    「是!」众人齐声应道,各自散去传达命令。

    整个营地很快忙乱起来。士兵们开始收拾帐篷、綑紮辎重、给马匹喂最後一次水。

    方敬站在自己的帐篷门口,看着眼前这幅忙碌的景象,犹豫了一下,还是迈步朝邱福那边走了过去。邱福瞥见方敬走过来:「监军道,有事?」

    「淇国公,大军连夜赶路,明日傍晚即到,会不会太急了?我们对克烈部的情况一无所知,贸然逼近,万一……」

    「万一什麽?万一他们发现了我们?监军道,我们昼伏夜出,马蹄裹布、不点火把、不敲鼓、不放炮,连说话都要压低嗓门。做到这个份上,要是还能被他们发现,那我邱福这几十年仗就白打了。」

    「我不是这个意思。我是说,就算额森帖木儿没发现我们,可我们也不知道克烈部到底有多少人、驻地在什麽地方、周围地形如何。贸然摸过去,万一他们早有防备……」

    邱福哈哈大笑:「早有防备?监军道,你知道草原部落是怎麽打仗的吗?他们平时放牧,各家各户散在几十里方圆内,接到消息才开始聚拢人马。没有三五天的工夫,连人手都凑不齐。就算克烈部的人长了翅膀,也不可能在我们赶到之前集结好兵力。」

    方敬看着邱福自信的样子,都有点自责了,自己确实不懂军事,别真是因为滤镜才对邱福有偏见吧?

    「行吧,淇国公,那在下祝大军旗开得胜!」

    邱福见方敬不再争辩,有点意外,语气也软了一点:「监军道,我知道你是文官,但你既然当了监军,就该信得过带兵的人。我邱福打了大半辈子仗,什麽时候吃过亏?你放心,到了地头,你就在後头待着,冲锋陷阵用不着你。等仗打完了,功劳簿上少不了你一笔。」

    方敬苦笑道:「那我要沾淇国公的光了。」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夜色降临,克烈部的营地中央燃起了一堆大火。

    男人们围坐在火堆旁,喝酒高歌,其乐融融。额森·帖木儿也醉醺醺的,但是他在喝醉之前,还有件事要宣布。

    「诸位,明军要来了。」

    人群骚动了一下,但很快又安静下来。这些人大多是部落里的成年男子,经历过不止一次的厮杀,还不至於被一句话吓住。

    额森·帖木儿笑了笑,继续说下去:「他们以为自己藏得很好,但是他们不知道,从他们踏进这片草原的第一天起,我就知道了。」

    有人发出了低低的笑声。

    「我故意在他们前头晃悠,走走停停,让他们跟上。我怕他们跟丢了,有时候还故意停下来等一等。就像牵一头笨牛一样。」

    笑声更大了些。

    额森·帖木儿也笑道:「不出我所料的话,明天晚上,他们就会摸到这里来。他们以为自己找到了一块肥肉,实际上……他们已经钻进了套子里。」

    「但是,有个问题。」

    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他身上。

    「我们有一千二百骑,但这一千二百骑不能全部露出来。如果让他们看到我们这麽多人,他们如果撤回去,然後下次带着更多的人来。那就糟了,所以,前期我只能留下四百骑。其余八百骑,藏在二十里之外的那条干河沟里,等我信号再出动。」

    火堆旁的气氛一下子凝重了。四百对两千,哪怕草原汉子再骁勇,这个数字差距,也不可能取得胜利的。额森·帖木儿看向人群:「阿苏热。」

    阿苏热站起身来。

    「你是克烈部最勇猛的巴特尔,去年那达慕,你摔跤赢了土尔扈特部的第一勇士;前年跟鞑靼人抢草场,你一个人砍翻了四个。整个克烈部,没有人比你更能打。」

    阿苏热没有说话,但胸膛微微挺了起来。

    「所以,前期的四百骑,由你来带。你一定要顶住明军的第一波攻势。只要你能撑到我们的援军到来,这场仗,我们就赢了。」

    阿苏热沉声道:「诺颜放心,明军没什麽可怕的。」

    「好!接下来还有一件事,你们的家眷,今晚全部搬走,往西撤到二十里外的那个临时营地。那边有水,够她们住几天的。」

    众人纷纷点头,这件事大家也都早就知道了。

    但额森还没有说完。

    「但营地不能空着。如果明军摸过来,看到一个人都没有,就知道我们早有准备。所以,必须留下二三十名妇孺,在帐篷前洒扫、生火、走动,装成一切正常的样子。」

    没有人说话,但所有人的表情都紧绷了起来。留下妇孺,一旦打起来,刀枪无眼,谁也保不住她们。

    额森看出了众人的顾虑,沉声道:「我知道,这有危险。但是没有办法。如果不这样做,明军就不会上钩。我们辛辛苦苦把他们引到这里来,不能功亏一篑。」「那……谁家的女人留下?」

    额森早有准备,从怀里掏出几十根长短不一的草棍,攥在手里,只露出齐齐的一端:「抽签。抽到短的,家里留人。」

    没有人反对。这是草原上最古老也最公平的办法。

    额森端着草棍,一个一个地走过众人面前。每个人沉默地伸出手,抽出一根,然後退到一旁,借着火光看一眼自己的运气。然後或庆幸、或沉重地垂下手臂。

    轮到阿苏热了。

    他没有犹豫太久,随手抽了一根。

    举到火光前一看。

    最短的。

    周围的人都看到了。没有人出声,但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阿苏热手中的那根草棍上。

    阿苏热盯着那根草棍看了好一会儿,脸上的肌肉微微抽动了一下,然後把草棍往火堆里一丢。

    「行。我家里人留下。」

    额森·帖木儿重重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。围着篝火,喝完最後一滴马奶酒之後,阿苏热依然沉默不语。

    他的好友乌良恰克道:「阿苏热安达,你是在为巴雅尔担心吗?」

    巴雅尔是阿苏热的正牌妻子。

    阿苏热点点头:「是啊,巴雅尔已经胖了太多,若是明军过来,她根本跑不了,到时候所有马匹惊慌,她也没法骑马。在草原上,没法骑马,没法跑步,怎麽保命呢?」

    乌良恰克道:「那有何难?你不是有个汉人女人吗?把她留下,然後让巴雅尔去避难。」

    「这……」阿苏热有点犹豫。

    「安达,汉人的女子都有妖法,这六年,你给他羊羔、茶叶、布匹,但是她可曾对你有一个笑脸?你若是真舍不得她,到时候我们厮杀的时候离她的帐篷近一点就是了。」

    说到底,阿苏热还是贪恋吴柳娘的美色,这六年来,大漠风霜也摧残了吴柳娘,不如年轻时候动人。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她的女儿那样,都在这漠北朔风中保持颜色的。

    阿苏热这两年,也确实对吴柳娘的兴趣小了很多,想到当初巴雅尔在自己凑不出二十头羊羔的时候,依然嫁给了自己,阿苏热咬咬牙:「好!乌良恰克安达,就按你说的这麽干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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