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它们撤走了,朋友。还站得起来吗?”
“不、不,我一点力气都没有了,让我歇一会儿。”
“好吧,也许我也该躺下来。”
林布哥扔下了手中的长剑,瘫倒在了地上。
脊背下的碎石子有些膈应,但土地却松软像泥,躺在黑暗中的林地下,粗喘的鼻息前充盈的都是青草的芳香。
“什么都看不清楚,还要跟这些该死的鬼东西纠缠这么久……”
他身旁的男人想要扯起嗓门抱怨,但力竭之下,他的声音只显得疲惫而沙哑:
“该死?他们早就已经死了!地精分明是贪生怕死、狡猾猥琐的种族。它们在偷袭的时候会发出‘桀桀’地怪笑,绝对不会这么沉默、这么坚挺……”
林布哥问:“你在黑暗中什么都看不见,为什么会觉得那是地精?”
“我这辈子最了解的就是这群绿皮,熟悉到它们一天平均播种几次都清清楚楚——我曾经可是【哥布林杀手】的一员。”
“为什么是曾经?”
“因为我们在深井撞上了一群龙血蜥蜴人。都只碰到过地精,谁见过那玩意儿——
最后截肢了一个、瘫痪了一个,我跟另一个人把他们两个抬出来之后,就一拍两散了。”
“没想过再招募两个人吗?”
“得了吧,那些没在小地方摸爬滚打的冒险者,怎么可能知道地精的价值?
它们虽然是弱小又狡猾的生物,但身上那干柴的肉简直不要太值钱。
把地精肉泡上羊尿,当作羊肉一样卖到市场里,一趟能赚30个金币左右!
但是在龙金城这么干是犯法的,万一被抓到,牢饭还不如地精肉可口……”
“所以你就一个人踏入了深井?”
“本来是一支临时凑齐的队伍。黑暗一来,我们毫无准备,走着走着就散了。”
“那你运气不错。不像我,在黑暗来临的时候被队友打劫。扒走我的装备后就将我一脚踢了出去——
现在手上这把剑,还是从谁的尸体身上意外捡来的。”
“他们到底有多恨你,居然连武器都不留给你。”
“或许只是不信任我吧?我可以理解,毕竟我长了一副被人误解的模样,整个人生都是这么过来的。”
“用容貌来评判一个人的善恶吗,真是一帮连地精都不如的外貌主义者啊……”
“我赞同。”
“所以你到底长什么样子,才会被那么容易被人误解?”
“……跳过这个伤心的话题吧。”林布哥叹了口气。
“没关系,我可不是外貌主义者——反正现在也看不见。但不论如何,说实在的,如果我们真能离开这个地方,我一定会请你喝上一杯,就在深坑餐厅。”
对方抬起手来,锤了捶自己的胸膛,表示约定,
“感谢你听到了我的呼救,不顾一切地冲过来帮我。”
“别让我吃那些泡羊尿的地精肉就可以了。”
林布哥感觉肩上的压力卸下了几分。
因为他意识到这个杀手没能注意到,刚才进行围剿的活尸平白多了几只——
其实他根本不是听到了求救,只是在逃命的路上正好撞上了对方。
“当然,到时候我请你品尝真正的慢烤羊排。
如果我们真的能离开这里的话……”
对方忽然苦笑一声。
他知道这大概只是个奢望。
“是啊。”林布哥接着他的话茬,试图让心情显得更积极一些。
但他说服不了自己,只能紧跟着沉默。
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、找不清出口的方向、甚至没有充足的补给……
“饿死在这里,只是时间问题。”
林布哥的耳边,听到了一声沉重的叹息。
比死亡更让人恐惧的,是等待死亡的时刻。
就算他们现在站起身来,拾起长剑,又能在黑暗中去往哪个方向?
在漫无目的的摸索之中,他们最后还是会死在这座深井。
既然如此,他又为什么要站起身来,反抗既定的死亡?
他们或许还拥有一些反抗的力气。
却不清楚自己是否还有反抗的理由。
林布哥想要渴求一点希望。
“那我们不如比谁坚持的更久一点。”
他忽然说道,
“你卖了那么久的地精肉,手里总应该有点积蓄吧?”
“哈,这年头谁会攒钱?还有充其量不到100金币而已。”
“足够了。如果我比你先死,你将获得我300金币的积蓄,反过来也一样。”
“这有什么意义?”
“给我们一个坚持下去的理由。”
“我的意思是,就算你比我先死,我出不去、也没办法兑换赌注。”对方说。
“但你到时候可以吃了我,这说不定能帮你撑到看见光明的时候。”
“我是人类,可没有吃人的癖好。”
“但我是地精。”林布哥说。
“哈?”
林布哥猜出对方会是这个反应,并没有放在心上,只是在疲惫中为自己作出辩护:
“我出生在黑礁港,是一只在海船上,被提夫林养大的海地精。
在黑暗中,你看不到我的鳃,与鲜艳如海的肤色——那是大海映照着晴空与蓝天时的颜色,在光晕下,我的皮肤还会折射着波光似的涟漪。
船上的水手都说地精天性邪恶,抚养我的父亲,却告诉他们塑成人格的因素不止有天性。
于是他抚育我,教给我礼仪、战技、与希望,将地精的名字倒转过来,为我取下‘林布哥’的姓名,将我教养成了与他一样遭受社会歧视的‘异类’——
我认为我们甚至要比绝大部分的人类,更像一个堂堂正正的人。
但没有人在乎这些。
他们只会通过你的外表,揣测你的本质,将有色的镜片摆在自己的双眼前,蒙蔽、相信着自以为是的一切……
我说的有些多了。但我的意思是,我想证明我不是你口中的那种地精——狡猾、猥琐、还要发出‘桀桀’的笑声。”
“抱歉。我不是这个意思。”
对方有些恼怒这片黑暗,让他在无意中攻击了一个帮助过他的陌生朋友。
“没关系,‘误解是每一个异种族的宿命’,我的父亲经常这么告诉我。
但被人误解,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接受误解,甚至放弃自己,成为误解的一部分——
所以如果我的做法,能为你带来一点希望,给予你或我重见光明的机会。
也许,就会让你对我的印象改观一些。
哪怕死去,也能让我在释然中离开。”
“光明?”
“对,我们需要给自己一个坚持下去的理由,相信自己,能坚持到光明到来的时刻……”
“我好像看到了光明。”
“什么?”
还沉浸在自我肯定的林布哥,缓缓睁开了双眼——
如今的深井对他而言,与充斥迷雾的海面没有区别。
不论睁眼与否,他都是个两眼抹黑的瞎子。
他几乎都要遗忘眼睛的存在。
这让哪怕是一寸的光明,都显得难能可贵——
“那是星星?”
遥望着高挂穹顶的一颗光点,林布哥有些迟疑地揉了揉眼睛。
“地底哪有星星?那应该是灯,是挂在塔楼顶层的明灯!”
“日出之塔?”
林布哥惊呼一声,
“我知道那座塔,站在塔楼的顶端,能够俯瞰第四层的一切——可是那里为什么会有光明?”
“谁他妈知道,但那里有光!”
林布哥听到身旁那个‘杀手’,从地上艰难爬起的簌簌声。
“等等、万一那是吸引我们落网的陷阱……”
“总比留在这里等死要好!”
杀手将林布哥一把从地面上拽起来,
“我他妈再也不要做一个瞎子了。”
深井太过漆黑,这让哪怕是一颗星光都显得弥足耀眼。
而经历过光明的美好,便没人愿意在黑暗中沉沦——
这足以成为他们坚持下去的理由。
哪怕感到迟疑,林布哥还是鼓起勇气,与杀手互相搀扶,向着那颗明光的方向走去。
他们的步伐不够平稳,乏累的双腿也忍不住打颤,随时都有跌倒的迹象。
偶尔森林中的林叶,会遮蔽他们的视野,短暂的陷入漆黑。
可在强撑着前行两步之后,那抹重归视野的明光,又在诉说着这一切都不是幻觉。
随着那颗光点愈发显眼,他们甚至听到了其他人的喊叫——
“去你妈的,等老子到了那座塔楼,第一个就宰了你们这帮南方长城的佣兵!”
“几个混血的杂种也好意思叫嚣?忘了上次在八角笼是怎么被我们揍得满地找牙了?”
“找牙也比昏在地上口吐泡沫的人类强!”
“路痴的杂种,你们他妈走错方向了——迎着塔楼上的灯光也能走错路?”
“去你的,前面有一棵树,老子不得绕过去吗?”
“那为什么不走我们这边?现在我们两队之间的绳子被树干拦住了!”
“你们过来不就完了?”
“肯定是你们过来——”
“那是【兽人必须死】和【半兽人的荣光】。”
杀手低声私语道,
“在我们刚刚抵达龙金城时,碰到过一位提夫林向导,当时她向我们介绍过那两只队伍——似乎积怨已久,是八角笼斗殴的常客。
他们的关系不是很差吗,怎么还把所有人绑在了一起?”
“撞上水怪,商船也会跟海盗合作。”
林布哥点点头,忍不住嘟囔起来,
“面对更大的威胁,他们总能放下隔阂。”
他们继续前进。
却转而意识到,耳边的声音似乎变得更喧嚣——
“剪掉他的山羊胡子——哪来的巨人,把老子的视野给遮住了!?都看不到塔楼上的光源了!”
“老子可他妈没挡着你,你们自己钻进了灌木丛,被叶子盖住了脑袋还要怪我?”
“听起来像是【矮个子联盟】。”
杀手分析道,
“他们最受不了的,就是有人大肆谈论他们的身高——接下来应该免不了一场冲突了。”
林布哥疑惑着询问:
“为什么不会是其它队伍的矮人?”
“那他们一定会坐在高个子的肩上,那样就不必因为灌木丛的遮蔽而恼怒了。”
这么解释着,预料中的冲突却并未爆发。
他们只是听到几个矮人骂骂咧咧了几句,说了些北地的俚语——
显然是受够了这沉寂的黑暗,连纠结辱骂的心情都跟着打消。
又向前走,耳边的脚步声、叫骂声愈演愈烈。
隐约间,却又听到了些许柔和的歌声,似乎要抚慰他们惶恐的心灵。
虚浮的脚步有些支撑不住,林布哥与杀手几乎是同时趔趄了一步,重心不稳,就要跌到在一旁——
“嘿、你们他妈撞到我了!”
黑暗中,他们根本分辨不清自己撞到了谁:
“抱歉、抱歉!”
冒险者的脾气可不算好。
没人愿意在临近光明的顷刻,因为撞到了什么恶棍,而惹上太多麻烦。
对方似乎也是抱着相同的打算:
“少他妈废话,把胳膊递过来!”
“什么?”
“省的你们再摔倒,耽误了老子赶路的进程。”
那人嘟囔着,一把抓过杀手的肩膀——
十分用力,杀手都忍不住痛呼一声。
可他并未恼怒,只是忽然看向林布哥:
“妈的,这种热烈的氛围我体会过——就在【下水管道】。”
他的声音有些雀跃,
“那家酒馆足够吵闹、足够混乱,吟游诗人的歌声也足够烦人——你走进门去,说不定连酒都没能点上,就被斗殴的酒鬼误伤一拳,然后昏厥不醒……
可就算这样,我也仍然能够感受到欣喜——
不是因为我喜欢皮鞭。
而是这意味着,我已经离开了疲累的地下城。
我抵达了地表。
也拥抱了安全。”
身边吵嚷的嘴巴或许有几十张、几百张。
冒险者们七嘴八舌的叫骂,冲散了那股,自始至终萦绕在林布哥心头的恐惧。
只是在他看来,对方的比喻似乎不太准确。
他不认为自己置身酒馆。
只觉得自己在恍然间回到了童年——
那是自己幼年时的一次归途。
他们的船只离开了泰伦帝国的港口,向着黑礁港的家乡返航。
在激昂的歌声里,硕大的触须拍打在了宽阔的甲板。
但黑礁港的水手从不惧怕深渊下的海兽。
他们站在船头的桅杆,迎上汹涌的海浪,挥舞银月似的刀光。
那是水手的浪漫——
除非眼前滋生起无尽之海的迷雾。
当苍白的帷幕笼罩在海平面上,遮蔽前行视野的顷刻。
他们手中的指南针失去了应有的效用,迫使狂风裹挟的暴雨,撕扯下了维系平衡的风帆。
惶恐便会涌上心头,催促他们留下自己的遗言……
海员从不缺乏勇气。
却恐惧丢失方向的迷茫。
无数的船只随波逐流,飘荡在无垠的大海,心头只剩下了绝望——
直至有人瞥见了一缕光明。
那是一道耀眼如黎明的灯光。
一柄穿透迷雾的利剑。
它涌动在迷茫的雾霭中,洒落在海浪的涟漪上。
没有人能忽视那道明光。
在欢呼的歌声中,林布哥拽了拽‘父亲’的袖子,呼喊出那柄利剑的名字:
“爸爸,那是‘灯塔’!”
提夫林紧握住他的双手,在劫后余生的喜悦中摇了摇头:
“孩子,那是‘希望’。”
“我是【唐奇·温伯格】——”
林布哥听到了‘希望’的呼喊,
“我来带你们逃离黑暗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