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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7章 本案告破!(结案)

    鲁兵问道:「1996年3月12号,姜寻南绑架一案,你知不知道?」

    「知道。」陈浩点头。

    「知道多少?」

    陈浩抿抿嘴,微微抬起头来。

    虽然是鲁兵在问,但他的眼睛一直看向的是杨锦文:「那个女孩被绑架那几天,我没在果州市,我回乡下看望我外婆和妹妹。

    回来後,我发现蒋黑娃穿着一身崭新的西服,买了一块高档的手表,出租屋里还有新买的电视机和录音机这些。

    我当时也没在意,後来的一天,我在报刊亭买烟的时候,发现有报纸刊登这个绑架案,上面有一张照片,背景里就是我住的出租屋,我这才知道这事儿可能是黑娃乾的。

    我质问黑娃,他承认了,哭着求我不要报警,我心软了,就对他说,我可以不报警,但如果公安查到他,我不会帮他的。

    就这样,这事儿一直隐瞒了下来,他分了我一些钱,这些钱我捐给福利院了。」

    陈浩说到这里,顿了顿,看向站在门口的莫勇气,後者低下了头。

    「你在开枪打伤蒋黑娃後,去了哪里?见过谁?」

    「我……」陈浩迟疑了片刻,回答道:「我找了以前的朋友,借了一辆车,找过道上的人,打听我妹妹的下落。」

    「你携带的手枪,弹匣里一共有七发子弹,前面三枪是在打伤蒋黑娃时开的,後面三枪你用来杀死了姜铮,其中还有一发子弹,你是在哪里开的枪?」

    陈浩喉咙滚动了几下,回答道:「我、我忘记了。」

    鲁兵瞥了一眼身後的莫勇气,而後转过脸来质问:「忘了?怎麽会忘了?」

    陈浩点头:「哦,我想起来了,那一枪是在打伤蒋黑娃之後,我驾车逃跑的时候,忘记关掉保险,枪走火了,不小心开了一枪。」

    见他这麽说,莫勇气想要站出来,鲁兵伸手拦住他,随後看向杨锦文。

    杨锦文向陈浩问道:「枪是在车里走的火?你确定?」

    陈浩毫不犹豫地回答:「千真万确。」

    杨锦文仔细打量着他的表情:「陈浩,审问你之後,你的口供都会签字画押,以後绝没有翻供的可能,你在法庭上也要如实告知,你知道吗?」

    「枪在车里不小心走火,那辆车是我朋友的,车我已经还给对方了,你们可以去查。」

    「好,说一说你是怎麽知道姜铮绑了你妹妹,你是怎麽找到他的,我们赶到之前,你们交谈了什麽?」

    对於後续的问题,陈浩如实告知,没有半点隐瞒。

    「参与1993年312绑架案的凶手,除了蒋黑娃和蒋书瑶之外,还有谁?」

    「李超。」

    「李超是怎麽参与迫害姜寻南的?」

    陈浩摇头:「我不清楚,我没问过黑娃。」

    「你知不知道李超和312绑架案被害人姜寻南的关系?」

    「不清楚。」

    後续的审讯,针对案件的细节问了许多,到最後,杨锦文看向陈浩,微微叹了一口气,开口道:「陈浩,最後,你还要什麽想要说的吗?」

    「没有了。」

    「不想见见陈娟?」

    「不,不想见。」

    「那好。」杨锦文向桌子後面的书记员点点头。

    书记员整理好口供,和陈浩核对口供的内容,确定无误後,陈浩签了字,用红泥按下拇指印。

    陈浩杀害姜铮,等待他无疑是死刑。

    杨锦文问陈浩後不後悔的时候,他是後悔的,如果当初强行抓捕陈浩,可能还会救他一命。

    可是,陈浩用手枪抵住自己脑袋,以死威胁,杨锦文没有任何办法。

    此时,两个警员取下桌上的手铐,给陈浩换上活动手铐,准备带去监室的时候,陈浩转过头来,瞥了一眼莫勇气,再望向杨锦文:「警官,谢谢你们。」

    杨锦文点点头。

    「欸!」莫勇气深深叹了一口气,陈浩隐瞒了挟持他的事情,是在为他着想。

    『谢谢你们』这句话里,也包含了他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一周後。

    杨锦文他们去到医院,先是见了受害人陈娟。

    陈娟经过治疗,身体已经恢复,能够正常回答问题。

    对於她的供词没什麽好说的,除了对蒋书瑶所说的话能记住之外,她连蒋书瑶的脸都没见过。

    所以,她的第一个要求是想要看看蒋书瑶的照片。

    杨锦文答应了,当陈娟拿着蒋书瑶的照片後,不知道是因为精神上受不了,还是同情蒋书瑶,她哭得很厉害。

    最後,陈娟想要见他哥陈浩。

    对於她的要求,杨锦文只好如实告知,陈浩并不想见她。

    接下来就是审问李超。

    经过一周的康复治疗,李超的精神状态好了一些,但整个人都很木讷。

    为了能够问出话来,果州公安局找来了两名心理医生,在医生的配合下,在病房里对他展开问询。

    李超无法开口,也无法把供词写下来,而且眼睛蒙着纱布,所以审问需要花好几天时间。

    案子已经侦破,蓉城公安厅上面的领导吩咐杨锦文他们即刻返回,案子的细节和收尾,交给果州刑警队处理。

    於是,在2月21号早上,杨锦文他们收拾好东西,下楼後,准备驾车返回蓉城的时候。

    鲁兵和莫勇气开车来到招待所,风风火火找到杨锦文。

    「杨处,李超的口供拿到了!」

    杨锦文本来是提着公文包的,他顺手递给冯小菜,再接过鲁兵手里的口供。

    姚卫华、蔡婷、猫子和冯小菜围绕在他的身边,共同观看这封供词。

    「李超,1993年3月12日,你有没有参与绑架姜寻南?是的话点头,不是的话,摇头。」

    点头。

    「姜寻南是不是你女朋友?」

    摇头又点头。

    「为什麽摇头?她不是你女朋友?」

    後面的话是对李超摇头的说明,以及口供整理後的文字内容,并且得到李超认同的。

    「我和姜寻南是高中同学,我一直喜欢她,她当时并不喜欢我,後来我犯了事、去少管所关了一年才出来。

    有一次,我看见姜寻南被两个小流氓欺负,我就打抱不平,出手帮了她。

    其实,那两个小流氓是我找来演戏的,然後我和姜寻南接触的次数越来越多,她也对我有了一些好感。

    但是,我们一直没发生关系,姜寻南很保守,我不甘心,一直忽悠她去开房。

    1993年3月12号这天,我约她出来,也是为了哄骗她去开房,她开始答应了,等到了旅馆後,不管我怎麽软磨硬泡,她就是不同意,说是如果以後结婚,再发生关系也不迟。

    我说她太古板了,她就告诉我说,她爸爸叮嘱过,女孩子要爱惜自己。

    我想着,这事儿不急,慢慢来,一下子得到也没什麽意思。

    那天晚上,我们没有发生任何关系,我就摸了她。

    这之後,我们从旅馆出来,我想送她回家,但她没同意。

    晚上我就回家睡觉了,第二天上午,蒋黑娃打电话给我,叫我去吃饭喝酒,说有事儿找我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是什麽事情,而且我也很久没和蒋黑娃联系了,等见到蒋黑娃,他就问我是不是和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在谈恋爱,拐弯抹角的打听姜寻南的家庭情况。

    我当时酒喝多了,就把姜寻南的事情告诉他了。

    蒋黑娃突然给我说,我和姜寻南是不是没发生过关系?

    我不承认,因为爱面子,我说我搞了多少次都记不住了。

    但蒋黑娃说我撒谎,姜寻南明明是*女。

    我问他怎麽知道,随後,他就把我带去了出租屋,我就看见姜寻南衣不蔽体的被绑在铁架床上,她被蒙着眼睛,看不见我。

    看见她这个样子,我才明白,蒋黑娃为什麽说姜寻南是*女。

    当时我就和蒋黑娃打了一架,蒋黑娃这人手段特别狠,他提了一把菜刀,对着我说,人就在这里,要麽扑上去,要麽就滚,随後他就把房门给关上了。

    我看着姜寻南四仰八叉被绑着,手和脚都动不了,眼睛也被蒙住,我就没忍住……

    我没想到的是,事後,蒋黑娃威胁我说,必须帮他,要不然就要告发我,我和他是同一条船上的人,於是我就帮他写了勒索信,让他去勒索姜寻南的父亲。

    拿到钱,我和蒋黑娃就、就把姜寻南给勒死了,把屍体扔去江里。

    我以为姜寻南的屍体不会被发现,没想到的是,公安把她屍体打捞上来了,也查出了她的身份,於是我只好乘坐火车,逃去黔省。

    我想回来,又不敢回来,那几年一直在外面躲藏,靠着黑娃寄来的钱生活。

    一直到1999年年初的时候,有一个人突然找上门来,我不知道他是谁,他给我说,他找了我五年多,去了很多地方。

    我以为他是公安,他说不是。

    我仔细辨认他的脸,发现他和姜寻南长得特别像,特别是眼睛,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他、他用锤子把我打晕,等我醒来的时候,我就在那间囚室里了。

    他、他折磨我,用尽了各种办法折磨我……

    他是对的,他在帮洗去罪恶。

    我该死啊,我不该对姜寻南做出那种事,我犯了罪,罪逆深重。

    你、你们放我回去,我要赎罪,他说,我得为他女儿赎罪,直到我死的那一天。

    我罪还赎完,求求你们,让我继续待在那里,不要管我,让我自生自灭,他说我会下地狱的,我会下地狱……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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