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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26章 到岭南

    餐厅内。

    于平安在窗边坐下不久,白牡丹便拎着包走了进来,在他对面落座。

    “你要去岭南?”白牡丹放下包,看向于平安,“会不会太早了点?”

    “知己知彼,百战不殆。姑苏最近没什么事,不如提前去岭南摸摸底。”于平安将菜单递过去,“看看想吃点什么?”

    白牡丹随意点了几道菜,又要了杯柠檬水。

    “你在姑苏是清闲了,我可忙得团团转。”点完菜,她忍不住吐槽。

    “忙什么?”

    “忙着做生意啊。”白牡丹说道,“苏先生一死,空出那么多产业,我当然要分一杯羹。不过……”

    “吴老二最近风头正劲。”她蹙眉道,“他搞来一大笔钱,不少于三个亿。”

    “再加上刘秘书的支持,他抢下不少地盘。”

    “甚至一口气开了三家赌场。”

    于平安震惊,“他哪来这么多钱?”

    三个亿啊!!

    这可不是一般势力能拿出来的。

    “你猜猜?”白牡丹反问。

    于平安略作思索,“他自己肯定没这个实力,这是找到靠山了。”

    “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资金的,江湖上没几个势力。”

    “不会是洪门吧?”

    白牡丹竖起大拇指,“聪明。他背后确实有洪门的影子。”

    于平安歪头沉吟,“这段时间,洪门疯狂布局。”

    “从东北到齐鲁,再到如今的姑苏……”

    “到处都有他们的手笔。”

    “他们到底想做什么?”

    这段时间,洪门不断渗透各方势力,仿佛在下一盘大棋。

    白牡丹道:“想不通。但从洪门让陈冰除掉苏先生开始,估计就打定主意要抢占姑苏地盘了。”

    于平安点头。

    洪门布局姑苏,确实有迹可循。

    但动机是什么?

    “要不你问问陈冰?”白牡丹正色道,“她或许知道些内情。”

    于平安摇头:“算了,她现在也算半退隐了,别打扰她平静的生活。”

    “洪门的事,顺其自然吧。”

    白牡丹点头。

    吴老二虽然抢了不少地盘,但还算给她们和张哥留了肉。

    他们也算正式在姑苏站稳了脚跟。

    至于后续能发展到什么样,就看他们自己的本事了。

    “对了。”于平安好奇道,“吴老二开赌场,王家没反应吗?”

    吴老二是要门的人,如今插手蓝道生意,作为姑苏蓝道掌权者,王家能善罢甘休?

    “王家现在低调得很。”白牡丹解释道,“姑苏的生意都交给王天了。出了之前那档子事,他现在是宁可什么都不做,也不愿犯错。”

    “吴老二如今正当红,他哪敢触霉头?”

    “而且吴老二巴不得王家跳出来找事呢,新官上任三把火,他可是一把都没烧。”

    吴老二突然上位,江湖上不服他的人很多,他也很想找个人立威,而王家就是不错的选择。

    只可惜,自打王玉峰出事以后,王家就变的异常低调,从不跟人起冲突。

    这时,服务员开始上菜。

    于平安笑道:“先吃饭吧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岭南。

    与北方和姑苏相比,岭南的家族文化更为浓厚,大家族极其团结。

    黄仙儿曾在岭南住过一段时间,对这里很熟悉。

    众人抵达后,她特意找了一家当地特色饭店为大家接风。

    她把菜单递给众人,“尝尝岭南的特色菜,这边的口味和东北完全不一样。”

    每人都点了几道菜。赵萱萱点了一道白切鸡,对小九说:“一会儿你尝尝白切鸡,很好吃的。”

    上次千术大赛时,她们担心会输,赵萱萱提前规划逃跑路线,就说过要带小九来岭南吃白切鸡。

    今天终于如愿了。

    “琴日卖咗几多?”

    “三十几包咯,你呢?”

    “五十几啦,今日搏命卖多啲,夜晚去洗脚happy下咯!”

    众人刚点完菜,店里就响起一阵对话声。

    声音很大,又是本地方言,几个人根本听不懂,只觉得叽里呱啦吵得很。

    回头一看,是两个年轻小伙走进了饭店。

    他们穿着广府特色的无领无扣大襟衫,腰间用带子打结代替扣子——岭南天气湿热,这样的穿着更透气凉快。

    他们穿着拖鞋,下巴一嚼一嚼,像是在嚼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手里面挎着个木篮子,里面装了很多东西,一进饭店,就左右打量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几位系外地来嘅?”那两个小伙瞧见于平安等人正看自己,主动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他们的说话带着口音,但勉强能听懂意思。

    于平安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左边的小伙从包里掏出一袋槟榔:“要唔要试下我们岭南特色啊?”

    浩南哥听得懂这边方言,介绍道:“他们问,要不要试试岭南的特色,这是槟榔,很多岭南人都吃的。”

    二驴好奇地瞅了一眼:“啥味儿啊?”

    “不知道,我没吃过。听说吃多了脸会变形。”浩南哥摇头。

    “靓仔啊,你唔好听人乱讲啦!我五岁就开始食槟榔,今年廿七岁,块面唔系几好睇?”

    听到浩南哥说槟榔不好,那小伙立刻反驳起来。

    “系咯系咯,槟榔加烟,法力无边,快活过神仙!各位试下啦?”另一个小伙也热情推销。

    浩南哥翻译道:“他说他吃了二十几年,脸也没事儿,槟榔好吃的很。”

    东北没有槟榔,见两人说得这么神奇,于平安几人都来了兴趣。

    二驴兴奋道:“要不买一袋尝尝?偶尔迟迟也不会有事吧。”

    其余人都点头,既然来了岭南,确实该尝尝当地特色。

    于平安好奇道:“你拿出来看看,长什么样的?”

    “好喔!”小伙点头,拿着槟榔作势递过来。

    “小心!!”

    一直站在于平安身后的刀疤突然大喝一声,猛地抓住于平安往后一拽!

    就在这时——

    那小伙手中寒光一闪,竟多出一把短刀,直刺于平安面门!刀尖在他脸上划出一道血痕!

    幸亏刀疤发现及时拉了于平安一把,否则这一刀已经刺穿喉咙!

    “干,做瓜佢哋(干死他们)!!”

    那小伙喊了一声,手中刀锋一转,再次刺向于平安咽喉!

    刀疤一掌劈在他手腕上,打偏刀锋,顺势贴近,一拳砸对方面门!

    “咔嚓!!”

    鼻梁断裂的声音清晰可闻,那小伙顿时满脸是血,踉跄着连退好几步。

    另一个小伙见状也抽刀捅向于平安,却被三泡和小九同时飞脚踹飞出去!

    “干,任务失败,扯呼!!”

    两人见于平安等人身手不凡,心知不敌,爬起来就往外狂奔。

    刀疤几人作势要追。

    于平安立刻喊住众人,“别追了,小心他们有埋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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