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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28章 你确定这个方法能找到他?

    也不知道他在得意些什么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你在想什么,我相信我能中。”张宇昂的声音再次传来。

    真不是他这么有信心,而是他觉得考题并不难。

    他现在是秀才,中榜的话,那就是举人了,那离她就更近一步了。

    三年后,他中了进士,便能娶她了。

    当然,他是这么想的,他也打算与叔叔婶婶那里说一下。

    让他们先别让飞兰议亲才行,要知道,飞兰也到了议亲的年龄了。

    池飞奕:“......”该死的自信。

    想他当年科考的时候,还没他这样的自信。

    不过也不怪人家,人家的学问可比自己好太多。

    池飞玄知道池飞奕心里的想法,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,“三年后,人家可是与你一起参加殿试了,期待你的表现。”

    池飞奕:“......”他现在也很有信心的好不好?

    当然,这话他是不会说出来,到时名次要是还没张宇昂的靠前,丢人可就丢大发了。

    要知道,这张宇昂可不是简单。

    别看他比自己还小上两岁,学问可不比自己差。

    再次回到张府,四人才知道,今日简秀已经命人去找蒙长老了。

    “四婶,你确定用这个方法能找到他?”张飞墨忍不住问道。

    自从与张飞墨讲清楚之后,董素佳又住在了张府。

    没办法,手术前,需要准备的功夫太多了。

    需要按照简秀的方法来做,再加以调养。

    用她的话来说,那是不能出半点差池。

    “怎么?你不相信我?”简秀道,“只要他还活着,他必定出现。”

    这一次,简秀依旧很笃定。

    他给了蒙菱十天的时间,且不论他在哪里,他十天内,绝对会出现。

    这十天时间,他若有心的话,无论在大顺朝哪个角落,都能赶到合山县。

    当然,如果近一点的话,甚至不用十天。

    还有最重要的一点,那便是谷鬼了。

    这世上,最了解他的人,想必就是蒙菱了。

    他若不出现,一时之间,简秀也未必能找到他。

    找不到他,始终就存在隐患。

    每每想到这些,她这心里患得患失。

    她是真的被吓怕了。

    飞奕出事了,飞兰飞芳又连着出事。

    再也没了之前那种淡定的心情了。

    只要几个孩子好,她苦点累点,都不算什么了。

    张飞墨摇了摇头,“我相信四婶,只是担心他不配合我们。”

    “放心,他会配合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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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桃源县。

    看着知府门口贴着的告示,人群当中,一个年长老者就这么盯着这些。

    他的衣着很普通,都是粗布,与普通的村民并无分别。

    “你们可知道,这可是安宁县主贴的告示,前段时间合山县发生的事情,想必你们也知道,听说她女儿受伤了,不知道这一次是不是为了她女儿了。”

    “且别管她是为了谁,人家就是有这样的本事,你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可不是吗?不过我很好奇,这蒙长老到底是何方神圣,值得安宁县主这般找他?”

    “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了,人家还能事事都告诉你呀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就是,人家要是不贴这个告示,指不定你还不知道人家安宁县主与世子爷来了这合山县呢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话又说起来,我还真的很好奇这安宁县主长什么样,这位可是女中豪杰呀。”

    “你就算去了合山县,你也未必就见得到人家。”

    另一名女子说道。

    这桃源县就在合山县隔壁,两座县城挨着,想要见简秀不远。

    问题是能不能见得到。

    这也是这桃源城离合山县近,能在第二天看到这告示。

    告示是全国各地一起发的,偏远那些衙门,甚至都还没来得及收到书信。

    “不过她这里写的是什么术?好像都没听过?”

    “筋骨缝合术。”一个长袍书生解释着,“也就是一个手术的意思。”

    但其实手术是什么意思,这书生也没明白,好在这几个字他认识。

    这几个字有些复杂,他们不认识倒也说得过去。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喏,这里不是写明了吗?就是筋骨断了,要通过手术缝合起来.......”

    随后长袍男子便将告示中的内容一五一十的读了出来。

    告示很长,安宁县主直接就将这一内容总归叫手术。

    “主要就是想找一个叫蒙菱的人,让他去合山县张府找她,配合她一起做这手术。”

    “这么严谨吗?”

    “就是,我之前就听说,安宁县主她医术了得,从来没有她治不好的病。”

    “那可是筋骨,你可知道,什么是筋骨?而且还要缝合起来,那都是长在骨肉里的东西......”

    其中一个妇人说道,她懂得不多,但也知道,这筋骨可不是说缝合就能缝合的。

    他们在这里议论之时,一直都没有注意到旁边的老者。

    看老者的年龄,大概也就五十多岁这样。

    手里还拿着一个葫芦酒壶,浑身酒气。

    他这么一靠近,众人都能闻到一大股酒气。

    “这谁呀,怎么这么大酒气?”妇人捂着口鼻嫌弃道。

    随后又连忙躲得远远地,“就一酒鬼。”

    老者也不骂人,就这么冷冷地看了妇人一眼。

    细看的话就就会发现,他的视线一直都盯着那告示。

    显然,他是识字的。

    虽说一身粗布,看似穷鬼,却也能识得字。

    这在桃源城,可不多见。

    他也不在意别人的视线,看完之后,当下便朝着人群外面走去。

    步伐当中,还有些迫不及待了。

    他的方向很明确,便是合山县。

    当然,他没有醉,只是他走路的步伐看上去像是醉的一样。

    别人不清楚,事实上,他就是这样走路的。

    头脑清晰着呢,在去合山县之前,他还没忘记自己的汗血宝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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