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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七章 胡不归

    大夏历五八零年,春,于春在宫中又呆了三年,从太子十三岁到十六岁,看着他由一个孩子长成青年,足够一双清澈的眼睛染上风霜。

    太子站在窗前,看着御花园里的桃花。

    “世事漫随流水,算来一梦浮生……”

    那背影,挺拔如松,肩背笔直,眉眼间像极了年轻时的皇帝,但那时时翘着的嘴角,不肯完全舒展的姿态,又像皇后。

    是面对泼天富贵、一言九鼎的天子,却始终不肯低头的女子。

    于春端着九宫格奶茶走进去,放在案上,“殿下,擂茶好了。”

    太子长长的呼出一口气,“春阿母,你说那桃花开的好不好?”

    于春顺着他的目光看出去。

    桃花开得正艳,粉粉白白的一片,热闹得很。

    “好,喜气洋洋的,让人看着舒坦。”

    太子笑了。

    那笑容,于春见过很多次,小时候扑蝴蝶,听故事,喂皇帝柠檬时的笑都是这样的,干净纯粹,不带一丝杂质。

    可现在这笑里,多了点什么。

    多了点,说不清的东西。

    “可,它们明天就要落了,随风飘荡,被践踏,碾落成尘土。”

    于春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太子转过身,看着她,眼睛里面有东西,是疲惫、厌倦,和一种于春不敢细看的——痛苦。

    “春阿母,我不想当皇帝。”

    于春的心猛的一跳,尽管知道这对他是最好的结果,但心里很愧疚。

    太子在她对面坐下,捧起茶,“你知道今天朝上发生什么了吗?”

    于春摇头。

    他只是想要一个安全的树洞,这点觉悟还是有的。

    “窦仙童又派人来了,说要河北道,父皇问我怎么办,我说不能给,有一就会有三有四,没有同他硬拼的底气,只怕转天就是烽烟起的时候。

    太子往美德拉色系的奶茶里加入芋圆、花生碎、珍珠、仙草、白砂糖,喝了一大口。

    “父皇说,好,让我跟那些大臣谈,你知道那些大臣说什么吗?”

    “肯定不是人话!”

    都气成这样了,情绪价值得给足了。

    太子笑了,但那笑容,比哭还难看。

    “他们说,殿下说的对,不能割,可他们说这话的时候,眼睛看的是阳夏王,是三哥,是郭将军,是那些手里有兵权的人,他们根本没有在看我。”

    他一口气喝完,大嚼特嚼,毫无仪态,“你知道吗,我这个太子,在他们眼里就是个摆设。”

    于春沉默了,年轻拉,少年,这可是一个大国,三万万人,不到六七十哪里知道手里的权势的重量?

    “我知道他们怎么想的,父皇年纪大了,可还没有到退位的时候,我这个太子,能不能继位还说不好,就算继位,能不能坐稳,也不一定,所以他们说好听的,不得罪我,可真到了要紧处,他们该找谁找谁,该听谁听谁。”

    还挺清醒,但,旧贵族支持广王,女帝陛下另有目标,少年啊——

    “我最怕的,不是他们不听我的,我最怕的,是有一天也变成他们那样的人。”

    于春的心猛的一缩。

    “我今天做了一件事,我让人把礼部侍郎的儿子调去了剑南道。”

    礼部侍郎的儿子,在御史台当差,在长安素有闲名,是有名的花青天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因为他父亲,昨天在朝堂上,站到了广王那边。”

    于春明白了,这是政敌啊!

    “春阿母,你说,我做得对不对?”

    她想起皇后当年封宫时那些站队、掂量、站队的同僚,理智上知道,必须算计人,敲打人,杀人不见血,但情感呢?

    太子又不信魔鬼。

    “你说我像谁?”

    “人们都说我像父皇,长得像,走路的姿势像,说话的腔调像,可我觉得,我像母后。”

    太子走到她面前,蹲下来,看着她的眼睛,那双眼睛里,有光,可那光,是碎的。

    “母后告诉我,她年轻的时候,也想过不低头,想过不管那些人怎么对她,她都做自己。”

    皇后是这样的人!

    “可后来,她发现,不低头,就活不下去。”

    是啊,一人干净如水滴,在这河湖海一样的世间,欲洁何曾洁?

    皇后是知道还是知道李宏的想法呢?

    “阿春,我不想变成他们那样的人,可我知道,我迟早会变成那样的人。”

    太子看着窗外的桃花,“就像这桃花,开的再好,也会落,落下来,变成泥,明年开的花,已经不是今年这朵了。”

    于春知道不能再这样下去了,再下去得抑郁症了,“您知道,阳夏王同我讲过什么吗?”

    “她跟我讲,这世上有些人,生来就是要做事的,不是为自己做,是为以后的人做,为心里的世界做,做的事不是为了收获,是为了以后的人不用做这种事。”

    好像有点绕?

    “人有百种,做好的事情,一个个这样的人多起来,汇成流,聚成河,奔成海,星星之火成燎原之势,这天下就能多一分阳光!”

    诚如孔子、孟子、毛教员、周总理,华夏的历史上太多这样伟大的人了,就像陶渊明,李白、苏轼、桑弘羊、秦始皇、太多了——

    “你一定可以做你心里想要成为的那个人!纵有千年铁门槛,终须一个土馒头!”

    范成大说的对,哪怕你有千年的富贵,家世如铁门槛一样牢固,最后也逃不过死后一个坟头的结局。

    只要成为自己想要的那个自己,是什么样,重要吗?

    华夏几千年,青史留名有几人?

    权谋能禁锢人的身体,可心呢?没有心算是个活的人?

    吃人血肉的丧尸而已!

    善良阳光的少年,你一定能成为最靓的仔!

    “星星之火,可以燎原,纵有千年铁门槛,终须一个土馒头!春阿母,好好好!我要这世界如我所愿!”

    于春伺候他开始写字,她端起茶杯往外走,走到门口,她忽然停下,回过头,她笑了,笑着笑着,她眼泪流了下来,女帝啊,一定要像未来那样心怀天下,千万不要扼杀这世间的良善!

    就是装,也要装一辈子,不然我做鬼……

    额,于春顿了顿,事要做,奶茶还是要吃的,钱也还是要挣的!

    想到她背包里这两年挣的十五万两金砖,分类装的九十箱布料,毛皮,药材,食材,宝石,首饰,衣服,粮食,调料……

    这些年李宏不仅帮她走货,她同皇后把她们用不上的物件都给了爱财的自己!

    而为了提防于父于母的愚蠢让于霄成为执绔子弟,她明面上的财产只有约摸万两黄金,都是资产,长安的那三个院子,城南的三十亩的小农庄,和洛阳一个一倾的庄园。

    于家面馆是老兵夫妻在经营,卖产业的钱都托李宏走海上丝绸之路经营,三年的时间,翻到十五万两黄金之巨!

    果然还得是资本家来钱快,事了了,安顿好家人,她将在未来踏上环游世界之旅,有背包在,她底气十足。

    刚回屋子,只见蕊儿急急忙忙的过来。

    “都是要做司馔的人了,怎么还是稳重不起来?”

    蕊儿顾不上回答,“姐,出事了,你阿爹被绑匪抓起来了,要一万两金子去赎人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于春懵了,这二人不是好好的在城南种地吗,怎么又摊上事儿了?

    “这不于阿爹三天前给咱弟弟下聘礼吗,两处宅子、两处农庄,那是万两黄金都买不来的东西,还有大名鼎鼎的于家面馆,那场面,整个长安都传开了,可不就叫亡命之徒惦记上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两处房子?”于春心下一寒,于父是不知道自己有背包的,明面上的资产只有三处宅子,两处农庄,都送聘礼了,自己怎么弄?

    “当然是永兴坊的小房子,咱弟弟要娶的可是清河王氏的姑娘!”

    是了,那三进的大院子是郭延福给的,地契并未过户。

    呵呵,是了,自己不结婚,自己一辈子在宫里才好呢,至于东西都成聘礼,日后的生活,有自己的诸多赏赐,完全可以再置,完全够他们生活的。

    恶心啊!

    于春出宫的时候,已是申时三刻,她直接从阳夏王府拉了一车金砖到了歹徒指定的地点,留下车子,一刻钟的工夫,就有于父平安的消息传来。

    松了口气,还好,只是要钱。

    临近宵禁,他们一行十人往春明门赶去,于春正在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处理于父,只听人仰马翻,树林转角处,几十个劲装的人拉着绊马索,将众人尽皆射杀,于春还来不及多想,一把唐刀穿过了自己胸膛,于春看向杀自己的人,是窦仙童那个脸上一刀的侍卫,他们甚至不屑于遮面。

    于春最后才想起来,是了,大意了,窦仙童正是在明年正月初一举起反旗,一年兵临长安城下。

    ‘检测到宿主生命体征消失——

    检测到宿主历史贡献——

    影响历史进程,促成海量财富生成——

    财富评级:S级——

    空间升级中——

    重生权限开放——

    请选择重生时间点——

    第一次穿越前(现代)

    上一次穿越时(大宣)’

    靠之,这贼六的刀是钝的,想到金钱为王的现代,和记忆中依旧深刻的两张笑脸,于春眼前一黑,再无反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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