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景明寻思了一会儿,记起一物,笑了起来: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应该是只河狸!”
“河狸?”
武阳摇摇头:“没听说过,什么样的?”
“这……外形就像一个超大号的老鼠,尾巴也挺长,是扁平的,待会看到了你就知道了。
这玩意儿喜欢啃树,碗口大的桦树,它能在两小时之内啃断,然后啃断,拖到水里边,挡成坝子。
白天大多数时候,它们住在水里边的窝里,晚上才出来找东西吃,就是吃树皮枝叶的,也需要像松鼠那样不断磨牙,在北疆,乌伦古河、布尔根河那边会比较多一些,别的地方有是有,比较少见。
这样,你带着枪,绕往河边靠过去,防止它钻水里跑掉,等你到位置,我从这边过去追撵。
放心,河狸在坡地上的速度不快,警惕性也没那么高,抓捕起来很容易。
别看着个头不小,能有一米多长,三四十斤重,手里拿根棒子,追上去就是两棒的事儿。”
周景明简单介绍了下情况,想了想,又叮嘱:“你先多看看,说不定是一窝,可能在周围看到几只,这要是多一点,全打下来,可是不少的肉。
还有,皮子是好皮子,打的时候,尽量朝着脑袋招呼,别打身上。”
“行!”
武阳点点头,见周景明没什么交代的了,提着猎枪,快步朝着下方的河岸边走去。
周景明也没有傻傻地等着,他自己也提了斧头,随着金旺,小心地朝着那几棵桦树靠过去。
距离那几棵桦树三十来米的时候,他看到了桦树间那只灰色皮毛的野物,正是自己猜想的河狸。
此时,那只河狸正用一双前掌搭在一棵碗口粗细的桦树上,偏着脑袋,咔哧咔哧地啃着树干。
被它啃的位置,一圈都已经被啃进去很深,树干连着的位置,已经很细,像是两个尖尖相对的陀螺。
,给周景明的感觉,但凡风稍微大点,那棵桦树会立马轰然倾倒。
武阳已经到了那几棵桦树下边的河岸,他悄摸着朝还在忘情地啃着桦树树干的河狸打量了一会儿,然后退回河岸开始在河滩边四下观望,想看看还有没有别的河狸。
就在这时候,忽然传来一声刺耳的嘎吱声,引得周景明立马收回朝武阳观望的目光,转而看向那只河狸。
那棵被河狸啃的桦树,没等来山风的摇曳,而是树根脚粘连处已经细得扛不住桦树本身的份量,突然崩断,朝着下坡方向的河岸边倾倒。
听到桦树倒下的哗啦声,武阳也惊得回头看来。
那只闷头啃木头的河狸,这时候也意识到了不对头,弓着腰,迈着小碎步,往一旁跑开。
接下来的一幕,让周景明都觉得挺意外。
那棵桦树呼啸着砸下来,旁边另外两棵桦树的枝条被打断不少,桦树砸到地上,根部的树干又猛地高高弹起,再次落下的时候,位置发生偏移,不偏不倚地砸在往一跑开的河狸身上。
被自己啃倒的树木给砸到,这样巧合的事情,周景明上辈子只是听人说过,没想到,这辈子居然机会亲眼见到。
眼看着河狸被砸落的树干压着,动弹不了,周景明欣喜地朝着它跑了过去。
金旺更是立刻朝着发出吱吱吱叫声的河狸冲了过去。
毕竟只是半大的狗崽,虽然已经能看家护院,但属实没有什么狩猎经验。
所以,冲到河狸旁边,它只是转着方位地压着一双前腿,冲着河狸吠叫,没敢立马下口去咬。
周景明到了近前,看到河狸嘴巴边冒出不少血,四只小短腿踢蹬着,但挣扎了没几下,就渐渐没了动静。
看样子,它应该是腰腹的位置被树干砸到,伤了内腑而毙命。
周景明用斧头把子戳了戳河狸的脑袋,看看是否还活着,避免伸手去拿的时候被反咬。
别看着这玩意儿看上去肉乎乎,给人一种蠢蠢的感觉,但嘴巴里那对森黄的牙齿可厉害,连啃树木都跟玩一样,要是被反咬一口,骨头都得碎。
见周景明用斧把去戳,金旺也立马凑了上去,朝着河狸嗅嗅,张口就朝着河狸的脑袋咬了下去,弓着腰卖力地往后拉拽,只是被桦树树干压着,拖拽不出去。
被金旺咬着拖拽都没动静,完全能确定河狸已经死透。
为避免河狸的皮毛被金旺给撕坏,周景明赶忙伸手将金旺往一旁推:“金旺,松口……松口……”
他连着吼了几句,声音大了,往金旺身上推的力道也大,金旺却不肯松口。
直到周景明扬手做出要打的样子,它才将嘴巴松开,被推到一旁,偏着脑袋看着河狸,伸出舌头舔着嘴边沾染的血迹。
似是被这血腥味刺激,它还想上前去咬,又被周景明给推开,急得呜呜哼叫起来。
武阳也在这时候从河滩边赶上来,一看现场那情况,也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:“就这么死了?”
周景明笑了起来:“这是老天知道咱们这几天辛苦,专门送点肉给咱们补补。
这只河狸不小,去了皮毛肠肚,剩下的肉,够咱们好好地吃上两顿了。”
武阳打量着河狸,尤其是对它扁平的尾巴充满兴趣,拉着看了又看,还把有着肉蹼的后脚也拉出来,撑开看看:“这东西长得还真奇葩,尾巴跟船桨似的,脚掌像大鹅,游泳肯定很厉害……周哥,你吃过河狸没有,肉好不好吃?”
周景明点点头:“吃过一次,还不错!”
他上辈子在青格里一家豫州人开的馆子里吃过一次,记忆中,当时是跟着金老板出去探矿,经过青格里的时候吃的。
吃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,等吃完了才听金老板说是阿勒泰极其少见的河狸,有专门的保护区,一般人吃不到,也不敢吃。
但现在是什么年代,谁有闲心管那些有的没的,何况是不禁枪不禁猎的年头,能把自己活好就不错了。
至于河狸具体是什么味道,周景明已经记不清了,印象比较深的是,那金老板说过,河狸那扁平的覆盖着角质鳞片的尾巴,是难得的珍馐。
也听馆子老板跟金老板兜售河狸的皮毛,说是好东西,一张河狸皮在阿勒泰就能换到一匹骏马,要是做成一件完整的皮大衣,更是价值不菲。
这只河狸,除了吃肉,皮毛也应该能值一些钱,但周景明看着河狸湿漉漉的皮毛,觉得自己留下来,做个帽子应该会很不错,恰巧他自己也会做。
他奋力将桦树树干抬起来一些,武阳趁机将河狸拖了出来,单手提着掂量掂量:“嗬,份量不轻,怕是得有五六十斤,这回可有得吃了。”
此时此刻,恐怕没有人比周景明和武阳更期盼吃到肉。
重体力的活计,加上格斗技巧的训练,比其他人更消耗体能,这种情况下,肉自然成了极其苛求的东西。
周景明四下看看,又朝着河岸边下去,在烂泥滩上,能看到河狸留下的脚印,顺着往下又走了一段,看到一条隐藏在枯草间的小水沟,是河狸扒拉出来的。
小沟连通到河水里,在一大蓬柳条下,堆着一堆树木枝条,知道那就是河狸的窝。
这玩意儿,最喜欢干的事儿,就是用树枝、石头之类的东西,拦河修坝,要是数量多点,甚至能修出几百米那么长的水坝。
看现在树枝堆子,还很新鲜,也没多大,这只河狸应该到这里的时间不长。
周景明找了根木棒,挑了挑树枝堆子,也不见有其余的河狸出现,估计这里就只有这一只河狸。
他当即转身折返:“走吧,抓紧时间回去,这个时候,他们应该都起来了,饭也差不多该做熟了,别耽搁了正事儿!”
武阳将河狸甩肩膀上扛着,跟着周景明往回走,刚走了没几步,跑在前面的金旺忽然驻足,冲着斜上方的林子狂吠起来。